| 临沂第十七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 ||||||||||||||||||||||||
| 2025-05-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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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 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予以注册,并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区教体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1. 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根据我校片区划分,我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 2025 年 8 月 31 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 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 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 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教干、年级负责人及相关骨干教职工为成员的招生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统筹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任务,制定招生工作细化流程和时间节点安排,专人专班负责政策解读、信息审核、线上报名、批次录取、问题处置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二)规范审核流程,严把招生关口 严格执行招生“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规范线上信息采集、材料提交、后台审核等各环节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明等关键信息比对核验工作,实行材料双人审核、多级复核、全程留痕管理,严防材料造假、虚报瞒报等行为。严格按照划定学区、招生批次、积分规则依次录取,不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违规超计划招生、不私自接收择校学生,坚决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答疑疏导 通过学校公众号、公示栏、家长群、社区联动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流程步骤、录取批次、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关键信息,常态化开展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家长咨询接待、政策答疑、情绪疏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招生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入学政策,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和师德师风要求,严守招生工作红线,杜绝人情招生、打招呼干预招生、违规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所有招生环节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群众监督。健全违规招生问责机制,对招生工作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家长伪造材料、虚假报名扰乱招生秩序的,依规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五)做好后续衔接,保障平稳入学 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新生名单公示、学籍录入、分班安排、入学教育等后续衔接工作,统筹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工作,严控辍学失学情况。健全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障机制,妥善做好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入学安置工作,夯实义务教育保障根基,持续营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育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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