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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启阳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2025-07-23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qyxx/2025-000005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启阳小学  发布日期  2025-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启阳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qyxx/2025-0000056
发布机构: 临沂启阳小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7-23

2025年临沂启阳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兰山区义务教育实际及本校办学规模、学位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严格遵循兰山区“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区政府、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统筹部署,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督促本校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依法依规入学,严防辍学情况发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依据兰山区教体局划定的本校服务片区范围,实行“单校划片为主”的招生方式,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保障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实现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招生工作全程纳入兰山区“一网通办”体系,采用网上信息采集方式。本校将通过校园官网、校门口公告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服务片区、报名流程、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 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 基础条件: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 分类报名条件:

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服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已实际居住),且具有兰山区户籍(或户籍与片区自有住宅信息一致)。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满足: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且按规定连续签注)、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者需缴纳兰山区/市属社保,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纳税申报,相关信息需在2025年7月29日前完成办理)。

(二)所需报名信息

1. 常住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片区内自有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信息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政府拆迁还建的需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兰山居住证信息;务工者的社保参保信息(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或经商者的纳税申报信息(提供纳税人身份证号)。

(三)报名与录取流程

1. 网上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完成四级(L4)实名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小学”学段→填报入学信息(常住居民子女选“申报本校服务片区学校”,随迁子女按系统提示填报)。

2. 信息审核: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必要时本校将联合所属街道开展入户考察;信息不符的将驳回并提示修改。

3. 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本校服务片区内“住、户一致”的常住居民子女,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学位不足时,以户籍登记时间、房产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

1. 兰山区户籍,户籍地址与片区内自有住宅一致的;

2. 兰山区户籍,户籍地址与片区内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片区内的;

3. 兰山区户籍,户籍地址在片区内,但城区自有住宅不在片区内的;

4. 兰山区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片区内(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的;

5. 非兰山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常住居民子女录取结束后,若有剩余学位,按兰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接收积分达标的随迁子女(积分=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社保/纳税连续申报月数)。

4. 后续流程:本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按通知时间报到→实施“阳光分班”。

(四)特殊群体招生

1. 困难学生:对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应入尽入,并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2. 残疾儿童:严格落实“零拒绝”“全覆盖”要求,对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安排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联合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服务。

3. 优待对象:依据相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入学。

(五)转学工作规范

1. 申请时间: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

2. 操作流程:监护人向本校提出转学申请→本校初步审核条件→审核通过后提交区教体局审批→区教体局批准后,本校通知监护人办理转学手续。

3. 注意事项:转学实行“年级对等”原则;兰山区同学区内不接受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若本校无空余学位,监护人需向片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所属镇街道中心小学调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咨询、信息审核、录取公示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区教体局要求推进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中的问题,确保平稳有序。

(二)规范办学规模

起始年级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内,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后续将根据办学条件,逐步向“每班不超过45人”的标准靠拢。

(三)严守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招生“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组织入学考试、严禁提前招生掐尖、严禁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编班、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竞赛证书为招生依据(取消特长生招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严禁学籍造假。

(四)推进阳光招生

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证件者,上报区教体局追究责任;入学资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杜绝“关系生”“条子生”;若需跨片区调剂,严格服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五)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校园公告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临沂启阳小学2025年入学须知》,详细解读招生政策;安排专人解答家长疑问,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入学,理解“就近入学”对学生成长的意义,避免盲目择校。

四、咨询与监督

招生时间:自2025年7月22日起启动招生工作(工作日办理)。

咨询电话:0539-5979233(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监督渠道:接受兰山区教体局及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可向区教体局举报。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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