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第十四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2025-09-18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14zx/2025-000002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四中学  发布日期  2025-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十四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索引号: lsqlyd14zx/2025-0000022
发布机构: 临沂第十四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9-18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2025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学校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本学校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应入尽入,应收尽收。

(二)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根据提示予以注册,并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学校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家长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严格根据区招生办工作流程进行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学校实行划片招生。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5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二)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有效期内)。②从业信息:在兰山区务工者,需有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需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5年7月29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月数,或在兰山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三)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与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同。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四)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五)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

〔2018〕3 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体局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李庆阳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年级办公室,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学校各处室、年级组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可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区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学校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其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五)做好宣传引导。学校将根据区教体局印发《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并充分发挥公众号和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 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招生办公室设在临沂第十四中学教学楼三楼315室,自2025年7月23日开始,组织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工作日咨询电话:18560531963。

临沂第十四中学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1.2025年临沂第十四中学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5年临沂第十四中学学校招生工作小组

3.2025 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4.兰山区城区初中招生区划图

附件1

临沂第十四中学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组长:李庆阳

副组长:李 俊 彭 涛 马凤涛 魏克礼

成员:陈之良方仲海 凌海川王岩 赵鹏杜增英

郑磊 赵怀权魏璐璐 马宁 范宝峰 李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楼315年级办公室。

附件2

临沂第十四中学2025年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彭涛

副组长:陈之良 杜增英 郑磊 范宝峰

成员:2022级教师 政务处教师

附件3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