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第十二中学2025年秋季招生方案 | ||||||||||||||||||||||||
| 2025-07-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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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二中学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根据《2025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二、招生办法 根据《2025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我校新生招收办法为: (一)小学招生工作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小学新生报名入口”→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打印或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5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二)初中招生工作: 1.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2.办法说明: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的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一)小学招生工作”的第(4)条执行。 三、招生范围 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十二中初中部招生范围:
十二中冠山路校区初中部招生范围:
十二中小学部招生范围:
十二中冠山路校区小学部招生范围:
四、招生计划 校本部: 初中部36个班,约1800人;小学部8个班,约400人。 冠山路校区: 初中部10个班,约500人;小学部8个班,约400人。 五、招生步骤 1.报名时间 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25日8:00-7月30日12:00,兰山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8月1日-8月3日,汇总信息,比对审核。 2.招生录取 8月8日-8月10日,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8月中下旬,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 根据学生网上提交的信息,和各部门反馈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今年不再现场交材料确认,如提交信息和相关部门反馈信息不一致,学校通知家长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报到。 学生家长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查找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并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进行报名登记。 六、招生咨询 1.临沂十二中九年一贯制招生办公室: 本部校区实秋楼一楼教务处 咨询电话:0539-8023955 2.临沂十二中冠山路校区九年一贯制招生办公室: 冠山路校区仁德楼三楼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2060067 3.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七、组织保障 1.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 3.学校向区教体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学校根据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八、救济途径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2025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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