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第二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工作安排 | ||||||||||||||||||||||||
| 2026-07-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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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所需信息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工作流程 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招生片区 解放路以南,新华路以东,金雀山路以北,沂州路以西的区域。 招生计划 预计招收10个班,预计招收480人 办法说明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 ![]() 1.信息采集:7月21日8:00-7月26日12:00,监护人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 2.资格审核:7月27日至8月6日,汇总适龄儿童报名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与审核。根据信息审核需要,组织现场考察(入户走访)核实。资格审核和确认录取的信息反馈,主要通过手机短信和平台留言完成,请家长保持关注。 3.录取新生:8月7日-8月9日,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4.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中下旬,学校正式录取学生,印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的儿童及其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5.新生报到: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 具体事宜,请关注临沂第二实验小学公众号相关通知要求。 救济途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对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进行资助。 资助标准: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 办理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三级评审工作小组认证、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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