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方城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 ||||||||||||||||||||||||
| 2021-12-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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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方城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努力推动我校持续、和谐、健康发展,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实现我校教育工作的新跨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受奖者必须是在职在岗的教师、班主任或教学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成长,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努力学习教育教学新理念,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教学中勇于改革,积极探索,敢于创新。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能严格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在教学实践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教育科研活动,注重研究,积极探索和推进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 5、在实施素质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规范化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指标分配: 按照教体局分配给我校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及教体局通知精神,通过学校党支部和校委会研究,按照比例对我校的优秀名额依年级和部门进行分配。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覆盖教干、骨干教师和服务人员。 2、认真开好三个会:一是校委会,传达学习区教体局和镇委镇政府文件,研究我校评选实施意见;二是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区教体局、镇委镇政府文件和学校实施意见;三是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区教体局、镇委镇政府的人选名单。 3、严格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4、优秀教师,必须为在职在岗带课教师和工作量符合教体局要求的兼职带课教师。学校以年级、处室为单位对每位人员进行德勤能绩工作量综合考评,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按照综合量化赋分从高到低,评选出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原则上师德标兵从本年度学校工作中,对学校发展和建设有突出贡献者,在学校文明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及迎检建档做出突出贡献,学校督导检查、学校宣传等作出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由主管校长提名,校委会通过,作为提名人选),上报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5、优秀教育工作者,可以为学校教干、科室人员和后勤教辅人员。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按照综合量化赋分从高到低,评选出优秀教育工作者。 6、优秀班主任,只能从班主任中出。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按照综合量化赋分(占50﹪)和政教处优秀班集体量化赋分(占50﹪)两项赋分总分,从高到低,评选出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原则上从九年级出,若九年级所分配名额内人员没有符合条件班主任,依次顺延到八年级、七年级)。 7、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原教体局各科室表彰的先进个人),表彰范围仅限于局批和校聘教干,校长室、督导室、党务人员、教务员、政务员、总务工作人员、综治办成员、团委委员、财务管理办公室人员、工会工作人员(学校公布),年级管理委员会成员。学校按照教育和体育局分配的名额,依据教体局督导室督导量化反馈信息、平时督导室与分管科室过程性督导反馈成绩和学校对科室量化成绩,由学校分配名额到科室,由科室主任提名,校委会审核通过,作为提名人选。 8、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科室、年级上报考核优秀人员进行评议、确认、公示。 9、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方城镇委镇政府。 10、下列人员当年不能评为考核优秀人员:①出勤不完整者;②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③有偿家教者;④学生、家长评教有悖师德现象者;⑤本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者; ⑥本年度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11、获得优秀资格人员,不存在转让,但可以放弃资格。获得优秀资格人员放弃资格,学校收回,在本部内按照量化赋分顺次向下延续。 四、其他事项由校委会研究另行通知;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委会。 临沂方城中学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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