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第十中学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 ||||||||||||||||||||||||
| 2022-10-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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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中学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为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学校广泛宣传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学校要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审小组,规范“三级认定,二级公示”工作流程,为确保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国家红利政策,特做说明。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点资助: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二、资助额度 1.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即每生每学期625元)。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即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即每生每学期312.5元)。 三、工作流程 1、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班级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并如实提供街道或社区证明材料,各班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交学生资助评审小组。 经评审小组认定通过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评审: ①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将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提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③学校上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 3、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期集中发放,学校将生活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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