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枣园中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 ||||||||||||||||||||||||
| 2023-09-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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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我校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广泛宣传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审小组,规范“三级认定,二级公示”工作流程,组织专人上报资助信息,认定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做好困难学生的认定、申报、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点资助: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三、资助额度 1.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即每生每学期625元)。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即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即每生每学期312.5元)。 四、工作流程 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评审:①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将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提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③学校上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 3、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期集中发放,学校将生活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4、报送材料要求: (1)享受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1)、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放本校存档备查,不再上报资助中心。 202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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