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指南 | ||||||||||||||||||||||||
| 2025-04-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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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要求,为做好我校困难学生的申报、认定、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做到精准资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补助学生为有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点资助: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二、资助额度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即每生每学期250元)。 三、活动时间 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阶段,具体时间根据上级安排执行。 四、工作流程 1.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组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刘昊伟 张栋 李公奎 张勇 学校认定、评审工作小组: 孙宁 刘云龙 周胜前 年级认定、评审工作小组: 各年级主任组织成立4-5人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小组由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年级家委会成员组成,年级主任为组长。 班级认定、评审小组: 各班班主任组织成立4-5人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小组由班主任、班级家委会成员组成,班主任为组长。 2.学生凭相关证明申请: 学生向班级评议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3.申请书;4.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 3.班级认定、评审小组审核: 班级认定、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相关证明进行认定、评审(工作场景照片),评定后将学生两份申请表、班主任签字的班级审核小组确认表、申请书、相关证明和生活补助花名册电子版交给年级主任。 4.年级认定、评审小组审核 年级认定、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相关证明进行认定、评审(工作场景照片),评定后将学生两份申请表、年级主任签字的班级审核小组确认表和生活补助花名册电子版汇总后,提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认定。 5.学校认定、评审小组审核 学校认定、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相关证明进行评定,评定后将学生两份申请表和生活补助花名册电子版汇总后,提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领导小组审定困难学生名单,并进行5天的公示。 五、发放办法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通过银行卡(提前准备银行卡号),按学期集中发放给学生。(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1.任何人不得泄露资助学生信息。 2.年级主任跟进,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本项工作。 3.工作完成情况,计入班级考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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