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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临沂第三十四中学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6-04-27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ssszx/2026-0001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三十四中学  发布日期  2026-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做好临沂第三十四中学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dssszx/2026-00019
发布机构: 临沂第三十四中学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 2026-04-27

关于做好临沂第三十四中学2025-2026学年

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等文件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资助额度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即每生每学期375元)。

 工作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助学金评审时不得设置比例、限制名额,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和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第一是提前告知: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开学初,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2、个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特殊困难学生等相关材料,同时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3、学校认定,这个环节就是“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学校认定机构包括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小组、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4、其次是认定小组认定。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上述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工作需20251015日前完成。

最后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同样要留存认定工作记录。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5、助学金评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要受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这里要注意:国家助学金评审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不要混为一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三级认定,国家助学金是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学校进行评审,而不是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审。

学校进一步规范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照要求,通过银行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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