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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七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2026-04-30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qzx/2026-0002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七中学  发布日期  2026-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七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dqzx/2026-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第七中学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 2026-04-30

临沂第七中学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市、区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临沂第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人员和职责。

临沂第七中学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商建团

副组长:李士云庞彬魏朋许豪杰刘景民

职责:负责本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制定、资助政策的执行及监督工作。

临沂第七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小组人员:

组长:魏朋

副组长:刘省郑新星

成员:刘建民张蒙李传维张辉姜元奇邹蓓蓓郑新星朱艳各年级正副班主任

三、职责分工

各年级正副班主任:负责本班资助政策的宣传、本班申请表的发放、指导填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并召开任课教师、

班委及贫困学生代表(任课教师代表2人、班委4人)会议进

行初评等。

各年级组:负责本年级资助政策的宣传及本年级资助材料发放、收集、学生违纪信息的统计,并召开年级会议进行初审

等。

政务处: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学校审查结果的填写;学生在校表现审核,学生违纪违法情况的审查;学籍审核、学生成绩管理、跟踪、记录、填写及资助材料整理、汇总等。

财务科:负责资助资金的申请,向助学金储蓄卡账号发放助学金,资助发放资料整理归档。

四、资助对象、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资助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将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认真核实。如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1.言行举止不文明,不遵守学校纪律,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生活奢侈浪费,赌博、吸烟、喝酒、上网吧者;

3.组织纪律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考试舞弊者;

4.弄虚作假,编造虚假证明材料者;

5.严重违犯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者,如:存放管制物品、危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外宿等;

6.不爱护校园环境,故意损坏公物者;

7.为获取助学金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或平时生活消费与申报中家庭实际情况出入较大者;

8.中途转出的学生。

对弄虚作假的学生惩戒措施:

1.取消本次助学金及以后所有助学金的申请;

2.取消在校期间所有的评优树先的资格;

3.影响综合素质评价并记入档案。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高中助学金平均额度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按高中学生的困难程度分三个资助档次,分别为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五、评审程序和评审办法

1.公开资助信息。利用校会、家长会、宣传栏、班会等各种手段,认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把这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2.评审。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审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

①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且户籍符合条件的在校高中生中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所在班级班主任处领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召开任课教师会议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后,然后由年级组进行复审,并在学生《助学申请表》年级组审核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申请条件,请学校审核”字样的明确意见。将学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②学校按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把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组,由年级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由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初评,然后汇总到年级由年级初审,并在年级组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把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③学校设立资助举报电话:0539-7671729,7671067师生如有异议可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举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学校在《申请表》中“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中填写“同意申报”字样的意见。

④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部评审工作及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资助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送有关部门批复。

3.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打到受助学生储蓄卡中。

4.档案管理。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助结果汇总表、助学金发放表等资料集中整理,分年度归档备案(保存5年以上)。

六、发放方式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七、监督与核查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必须有困难学生代表参与,评定的结果将及时公示,接受全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的监督。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将上报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临沂第七中学

2026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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