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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2026-04-25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gzzxxx/2026-0003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6-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gzzxxx/2026-00030
发布机构: 兰山区李官镇中心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4-25

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8.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9.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1.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2.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包括削笔刀在内等利器。

13.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5.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6、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得沾染一些不良的卫生习惯。

二、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即: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服、被褥;4、勤换工作服。

三、在处理原料操作前及便后必须用肥皂水及流动水洗手消毒,严禁不卫生操作。

四、工作中应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严禁不穿工作服上岗。

五、严禁在食堂吸烟,不得涂指甲油、留长指甲;不得戴戒指加工食品。

六、必须在上班前在更衣室内换好工作服,不得在工作中随便更换衣帽。


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未患任何传染性疾病,并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二、坚持经常注意自己的健康状况,有病随时检查,随时治疗,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三、坚持每学期到当地医院自行检查身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并将患病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四、坚持每学年定期组织到卫生防疫站集体体检一次,并积极协助办理“健康证”,保持持证上岗。

五、无“健康证”者不得从事饮食行业工作。


采购原料索证验收制度

一、采购员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依照安全、新鲜符合国家有关的饮食卫生标准的原则进行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食品原料或成品食品时,必须选取国家有关部门卫生许可资质合格供货商定点采购。

三、对一些长期或大量采购的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肉食品及米面副食品等,采购时必须索要供货方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妥善保管。

四、不得购买无证食品及其原料,购买肉食品原料时,必须当场查验检疫部门的许可印章(肉禽类食品应同时取得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两种合格证明),不得购买无印章肉食品。

五、不得购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采购来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须经管理员、炊事中检验、复秤、登记认为安全无误方可使用。

体育器材安全检测制度

为了使学生在体育器材的使用过程中,确保学生的安全,制定安全检测制度:

一、每月不定期的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器材应及时修补或拆除。

二、加强学生管理,在没有教师带领下,严禁学生进行户外体育器材的使用(如单杠、双杠、攀爬器等)。

三、使用体育器材时,对于一些破旧的,不能使用的器材应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强对体育器材的管理,对管理人员严格要求。

五、加强对体育器材的使用教师的管理,借用器材时,注意保护器材,使之不受到损伤。

六、定期对教师进行器材使用的讲解,确保器材使用正确无误。

七、各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电工要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做到腿勤、脑勤。

2.学校电工应定期检查维护用电及消防设施,出现线路老化、线头裸露等问题要及时维修,做到不留死角。

3.学校住宿教师在宿舍内不得私接线路,不得用高负荷的用电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班级坚持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制度,及时发现学生身边的用电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总务主任,由总务主任即时安排学校电工进行维护维修。

5.学校电工在接到总务主任工作安排后应及时做好隐患处理工作,能即时维修的要在第一时间消除隐患,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要报告给总务主任及校长,迅速做出处理办法。

6.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对用电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到即时解决。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实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订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组织

长:刘昊伟

副组长:  

 员:李先发   李公奎  王佃宝  

   马玉雪  郑向堂  王远宏  

刘云龙    徐亚萍  

各成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二、做到定期检查。根据设施设备的不同特点,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维修。

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学校禁止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

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匠内散播。

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同时要进行隔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4.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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