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第五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4-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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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保障课堂教学活动有序开展,保护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防范化解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杜绝课堂教学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管理总体要求,结合临沂第五中学课堂教学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沂第五中学所有课堂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常规文化课、实验课、信息技术课、体育课、艺术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覆盖各年级、各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及在校学生,涵盖课堂教学准备、课堂实施、课后收尾等全环节,涉及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行为、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 核心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负责、全程管控”的原则,将安全管理融入课堂教学每一个环节,明确任课教师为课堂教学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规范教学行为,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确保课堂教学环境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统巧 副组长:牟小罡、杨林、王新庆 组 员:张志强、王爱学、彭福国、姜良卿、王立超、郭银川、曹斌、王震博、陈兰刚、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 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校园安全、课堂教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临沂第五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课堂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督促各部门、各年级落实安全责任。 3.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督办整改,确保隐患闭环处置;定期开展课堂教学安全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 4.负责课堂教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安全教学培训,指导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师生课堂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5.负责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上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总结事故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6.协调各部门做好课堂教学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应急物资等满足课堂安全教学需求。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一)教学部门(教务处) 作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统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细则;督促教研组长、任课教师落实课堂安全责任,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和处置安全问题;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安全教学培训和教研活动,将安全知识融入日常教学;负责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的初步调查、上报和处置协调工作。 (二)德育部门(政务处)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课堂安全行为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引导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规范课堂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班主任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堂学生管理,及时处理学生课堂违规行为,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隐患;配合开展课堂教学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协助处置课堂安全事故。 (三)总务部门 负责课堂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消防设施、水电管线等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排查,确保教学设施设备完好、安全可用;定期检查教室、实验室、机房、操场等教学场地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场地安全隐患;负责课堂教学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更新,保障应急处置需求;配合做好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四)后勤部门 负责课堂教学期间的校园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教学区域周边杂物、积水等,防范环境因素引发的课堂安全隐患;负责教学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教室、实验室等场地进行消毒,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配合做好课堂教学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年级组、教研组长 年级组(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负责本年级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年级任课教师落实课堂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本年级课堂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处置课堂安全隐患;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结合学科特点制定专项安全教学要求,指导任课教师规范教学操作,开展学科安全教学教研,排查学科教学中的安全风险。 (六)任课教师 作为课堂教学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堂课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安全规范,规范教学行为;课前排查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安全隐患,课中加强学生管理,制止学生违规行为,防范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课后做好教学场地、设备的整理和安全检查,及时上报安全问题;组织学生开展课堂应急避险,处置课堂突发安全事件。 (七)班主任 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本班学生课堂安全管理,加强学生课堂安全行为教育,引导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情绪异常的学生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做好妥善处置;协助任课教师处理课堂突发安全事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 (八)全体学生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课堂安全规定,听从任课教师指挥,不违规操作、不擅自行动;爱护教学设备和场地设施,不破坏、不攀爬、不违规使用教学器材;发现课堂安全隐患及时告知任课教师,主动规避安全风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 课堂教学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第七条 教学场地安全检查 任课教师课前10分钟到达教学场地,全面检查场地安全状况,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场地的门窗、墙壁、天花板、地面是否完好,有无开裂、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 2.教学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违规占用、堵塞情况; 3.电管线、开关、插座等是否老化、破损,有无漏电、漏水现象,电源、水源是否关闭规范; 4.教学场地内的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是否牢固,有无破损、松动,摆放是否规范,避免影响学生活动; 5.实验室、实践课场地有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存放是否规范,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6.体育课场地、体育器材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器材摆放是否规范,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发现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该场地,设置警示标志,及时上报年级组和教学部门,安排专人处置,未消除隐患前不得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第八条 教学设备安全检查 任课教师课前检查本节课所需教学设备、器材的安全状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常规教学设备(投影仪、多媒体、黑板、粉笔等)是否完好,使用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 2.实验器材、药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药品)是否完好,存放是否规范,标签是否清晰,防护用品(手套、护目镜等)是否齐全; 3.信息技术课设备(电脑、服务器、网线等)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漏电、短路风险,网络是否安全,是否安装防护软件; 4.体育课器材(篮球、足球、跳绳、单杠等)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松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使用前是否进行调试; 5.实践课所需工具、材料是否安全,有无尖锐、易碎等危险物品,是否做好安全防护准备。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学设备、器材,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总务部门维修或更换,严禁违规使用不合格设备、器材开展教学活动。 第九条 教学方案安全审核 任课教师制定教学方案时,必须融入安全教学内容,明确课堂教学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对于实验课、实践课、体育课等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课程,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教学方案,明确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报教研组长和教学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教学。 第十条 学生情况排查 任课教师课前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情绪状态,通过班主任或直接询问学生,排查有无身体不适、情绪异常、受伤等情况;对身体不适(如感冒、发烧、骨折等)、情绪异常的学生,及时安排妥善休息,必要时联系校医、班主任或家长,不得强迫其参与危险性教学活动;对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了解情况并协调化解,防范课堂冲突引发安全事故。 第四章 课堂教学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课堂纪律与行为管理 任课教师严格执行课堂纪律管理规定,引导学生遵守课堂秩序,做到不打闹、不喧哗、不擅自离开座位、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携带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发现后立即收缴并上报德育部门和班主任;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攀爬门窗、桌椅,严禁追逐打闹、推搡拥挤,防范坠落、磕碰等安全事故。 对课堂上违规违纪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批评教育、正确引导,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辱骂、侮辱学生人格;对拒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学生,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德育部门处理,避免引发冲突。 第十二条 教学操作安全管理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和安全要求开展教学活动,规范教学操作流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常规文化课:规范使用教学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合理安排课堂活动,避免学生过度拥挤、碰撞。 2.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提前讲解实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方法;监督学生规范使用实验器材和药品,严禁违规操作;实验过程中全程在岗监管,及时制止不安全操作行为,防范实验事故(如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 3.信息技术课:指导学生规范使用电脑、网络,严禁学生浏览不良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严禁违规操作设备,防范网络安全、触电等事故;课后及时关闭电脑、电源。 4.体育课:根据学生年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运动强度,提前做好热身运动,讲解运动安全注意事项和动作规范;监督学生规范使用体育器材,严禁违规开展高风险运动;对运动中出现的受伤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并上报。 5.实践课:结合实践内容,提前讲解操作安全规范和防护措施,监督学生规范使用工具、材料,防范划伤、磕碰、坠落等安全事故;对危险性较高的实践环节,必须全程在岗监管,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 课堂环境安全管理 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保持教学场地通风良好,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开窗通风,避免室内空气污浊;保持教学场地整洁有序,及时清理地面杂物、水渍,防范学生滑倒、绊倒;严禁在教学场地内吸烟、使用明火(实验课除外,且需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离开课堂,确需短暂离开的,必须安排专人代管课堂,明确代管责任,严禁出现课堂无人监管的情况;代管人员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维护课堂秩序,防范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突发情况处置 课堂教学期间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如学生受伤、突发疾病、设备故障、火灾、地震等),任课教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优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1.学生受伤:立即停止教学活动,对受伤学生进行初步处置(如止血、包扎等),联系校医前来救治;伤势较重的,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班主任、家长和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如实告知情况。 2.学生突发疾病:立即停止教学活动,让学生平卧休息,联系校医前来处置;病情严重的,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班主任、家长和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故障设备,切断电源、水源,避免故障扩大;若引发安全隐患(如漏电、火灾等),立即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同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上报总务部门和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4.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等):立即组织学生按照应急疏散预案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安抚学生情绪,清点学生人数,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处置突发安全事件时,任课教师要保持冷静,科学处置,避免慌乱引发二次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件。 第五章 课堂教学收尾阶段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教学场地整理 课堂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整理教学场地,清理地面杂物、实验垃圾、废弃材料等,将桌椅、教学器材、实验设备等摆放整齐;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好,水电、电源是否切断,确保教学场地安全。 第十六条 教学设备检查与归位 课后,任课教师检查本节课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坏;将实验器材、药品、工具等归位存放,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存放,做好登记记录;对损坏的设备、器材,及时上报总务部门维修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学生有序离场 课堂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有序离场,引导学生不追逐、不推搡、不拥挤,尤其是上下楼梯时,提醒学生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防范踩踏事故;对未按时离场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其有序离场,确保所有学生安全离开教学场地。 第十八条 安全隐患上报 课后,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场地破损、设备故障、学生矛盾等),及时整理汇总,上报年级组和教学部门,详细说明隐患位置、类型、严重程度等信息,便于后续排查整改;对紧急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隐患扩大。 第六章 特殊课程与特殊学生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特殊课程安全管理 对实验课、体育课、实践课、信息技术课等特殊课程,实行专项安全管理,额外明确以下要求: 1.实验课:建立实验药品、器材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登记造册;实验前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实验;实验过程中,任课教师全程监管,严禁学生擅自操作、违规使用药品和器材;实验结束后,做好实验场地、器材的清理和消毒,妥善处理废弃药品和实验垃圾。 2.体育课: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分组教学,对体质较弱、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避免剧烈运动;高风险运动(如跳高、跳远、单杠等)必须在任课教师监护下进行,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运动器材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可用;课后组织学生做好放松运动,及时处理运动损伤。 3.实践课:结合实践地点、内容,制定专项安全预案,提前排查实践场地安全隐患;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时,任课教师全程带队,明确安全纪律,防范交通、坠落、划伤等安全事故;严禁学生擅自脱离队伍、擅自行动。 4.信息技术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禁学生浏览不良网站、传播有害信息、泄露个人信息;定期对电脑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防范网络病毒、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规范使用电脑,避免长时间使用电脑影响视力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条 特殊学生安全管理 对体质较弱、有先天性疾病、残疾、情绪异常等特殊学生,实行个性化安全管理: 1.班主任及时将特殊学生的情况(如疾病、残疾、情绪特点等)告知所有任课教师,明确特殊学生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要求。 2.任课教师根据特殊学生的情况,合理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避免安排其参与危险性教学活动;对情绪异常的学生,加强关注和引导,及时沟通交流,必要时联系班主任、校医或家长。 3.临沂第五中学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情况、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等,定期更新档案信息,确保特殊学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七章 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安全宣传教育 临沂第五中学将课堂教学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各学科特点,将安全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普及课堂安全常识、应急避险技巧、设备操作规范等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宣传栏、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堂教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课堂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任课教师在每节课前,结合本节课教学内容,讲解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课堂安全主题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第二十二条 培训管理 临沂第五中学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安全培训,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学生管理技巧等,提高教师的课堂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实验课、体育课、实践课等特殊课程的任课教师,开展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学。 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围绕课堂教学安全开展研讨,交流安全教学经验,排查学科教学中的安全风险,完善安全教学措施;鼓励任课教师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教学水平。 第八章 隐患排查与整治 第二十三条 隐患排查频次与内容 建立课堂教学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明确排查频次和内容: 1.日常排查:任课教师每节课前、课后对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学生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轻微安全隐患。 2.专项排查:教学部门、年级组每周组织一次课堂教学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特殊课程、重点教学场地的安全隐患,形成排查记录。 3.全面排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课堂教学安全全面排查,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各部门对所有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果全校通报。 4.重点排查:在开学前、放假前、节假日前后,以及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开展课堂教学安全重点排查,重点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排查内容涵盖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行为、学生管理、应急物资等各个方面,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第二十四条 隐患整治管理 对排查出的课堂教学安全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1.一般隐患:由任课教师或相关责任人当场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做好记录。 2.较大隐患:由教学部门、年级组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办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 3.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相关课堂教学活动,设置警示标志,疏散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教学;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停止使用相关场地、设备。 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隐患反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约谈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制定 临沂第五中学制定课堂教学安全应急预案,涵盖学生受伤、突发疾病、设备故障、火灾、地震、踩踏等各类突发安全事件,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保障、人员疏散路线等内容;结合课堂教学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制定专项应急处置细则,确保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第二十六条 应急演练 临沂第五中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课堂教学安全应急演练,包括应急疏散演练、学生受伤处置演练、火灾应急演练等,覆盖全体师生;各年级、各班级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如实验室应急演练、体育课受伤处置演练等)。 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第二十七条 应急物资储备 后勤部门负责储备课堂教学安全应急物资,包括急救箱(含绷带、止血药、消毒用品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警戒带等,定期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可用;各教学场地、实验室、体育场馆等重点区域,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明确存放位置,便于应急取用。 第二十八条 事故处置与上报 发生课堂教学安全事故时,任课教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优先抢救受伤学生,控制事故扩大,同时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教学部门和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联系医院、消防等相关部门协助处置;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做好家长的沟通安抚工作,配合家长做好学生救治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负责、全程管控”的原则,将安全管理融入课堂教学每一个环节,明确任课教师为课堂教学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规范教学行为,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确保课堂教学环境安全、有序、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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