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临沂第十六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6-04-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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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六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的损失以及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负主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要制定安全预案;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网络安全、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等。 1、各年级、各处室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2、班主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初一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能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急救:120)。初二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初三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综治办、各级部应根据环境、季节特点或特殊事件等,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1)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每年十一月第一周),各级政府、教体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具体时间参照教体局通知)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3)把安全工作与家长会、家长学校的内容相结合,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4、班主任要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5、教务处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6、政务处、团委要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校内设施安全 1、后勤处、综治办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司机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要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2、后勤处、会计室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 3、实验室、卫生室应遵守《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管理员应随时登记。 4、网管员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监管,杜绝不良信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校园秩序安全 1、综治办要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学生到校和离校期间、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门卫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2、 综治办要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各种不安全因素、行为的发生。 3、班主任要鼓励学生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学生在放学后不得在教学楼内、校园和校外逗留。 4、任课教师要加强每节课的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发现班级中缺少学生及时了解去向,并通知班主任。严禁上课期间将学生单独留置教室外。 5、课间或放学时值班教干、综治办主任、门卫值班人员要在教师区、校门口进行执勤,避免因吵闹或拥挤引发事故。 六、健康与卫生安全 1、体育教师要加强对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并作好每堂课的活动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它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3、卫生室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 4、卫生室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卫生室有责任抵制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5、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6、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采购食品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食堂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7、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查体。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七、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校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天内,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长。 2、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校长。 3、发生安全事故后,主管人员及时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八、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任何教职工违反本规定,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教师,一律取消当年评职、评优、评先资格,按责任大小量级处理,直至考核不合格。
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制定本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制度。 一、制度保障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全体教职工为第三责任人。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管理措施,整顿校园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布置学校的安全工作。 3、每学年学校校长与副校长,并督促副校长与分管科室年级,科室年级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4、建立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学生在校期间不间断巡逻。 二、措施保障 1、学校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人员要经常注意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户外设施安全管理、体育运动器材安全管理、功能室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等,减少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 2、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做好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工作。 3、各个教室、各功能室、学生活动区均要配置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每年要培训教师、门卫学习使用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的使用情况;要定期检查电源、电线、电器的使用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日管理制度,按学校规定时间值日,认真巡查并做好记录,放学后巡视和清场。值日期间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值日领导要认真检查值日教师的值日情况。 5、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按时放学并按学校的要求每天教育学生严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6、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震、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班级要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 7、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一概不许在办公室、教室使用电炒锅、电饭锅、电炉等家用电器。 8、对突发事件,在场的所有教职工要全力以赴控制事态、消除险情。 9、对安全工作实行奖惩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处分。 三、人员保障 学校全员实行一岗双责制。每一位教职工均为学校安全责任人,均有义务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 四、责任追究 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娟 (党总支书记 校长) 副组长:姜自营 (副书记) 臧成军 (教学副校长) 姜良越 (政务副校长) 訾 莉 (安全副校长) 组 员:杨 志 (党办主任) 赵增坤 (教务主任) 涂士杰 (综治主任) 各班主任:(见附表)
【附】临沂第十六中学班主任一览表
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安全分管领导职责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 2、对学校门卫安全、报警装置、消防队及重大节日值日等统筹管理。 3、协助校长及有关部门对在校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2、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4、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5、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6、每天放学前,结合天气和周边情况开展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四、教师的工作职责 1、加强法治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 2、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3、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 4、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学校后勤部门人员职责 1、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工作人员安全法规、安全常识的学习培训,牢固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思想; 2、加强校舍、食堂、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食堂、饮用水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4、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5、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学校保安、门卫的工作职责 (一)消防工作 1、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2、配足配齐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健全校园消防队伍,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9”报警。 (二)安保工作 1、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2、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3、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登记管理。 4、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5、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安全会议制度 为规范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学校安全会议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召开学校安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中层以上领导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召集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二)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 (三)分析学校安全形势。 (四)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 (五)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其他需由学校安全会议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会议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会议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安全工作计划制度 为规范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要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中,做到重点安排,重点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 二、每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计划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有工作时历,重点工作要按预定时间表落实。 三、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涉及安全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力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四、落实安全工作计划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过程性材料。 五、对已完成的工作,应及时做出总结。
安全检查制度 为继续强化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师生安全,同时保证我校安全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每学期期初、期中、恶劣天气及放假前,由学校领导组织检查小组对学校的房舍、围墙、厕所、水电设施、器材器械、各功能室、教室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出现的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教育局解决。 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即整体检查与个别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抽查与询问相结合,真正做到层层把关,项项工作有人管,责任到人。 三、体育课和体育课外活动,体育教师必须在课前检查器械和场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在饮食卫生和预防传染病方面,各班每天要向校医上报健康情况,校医要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安全办公室要做好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每天的消毒和巡检工作。 五、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每天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安全工作档案登记制度 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档案资料要由安全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凡上交的各种报告要经主管校级领导审核后再盖学校公章。 二、本学年度的安全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要求按时分类整理,档案要实行规范化打印和电子档案结合,制度、职责、检查表格要打印,检查、整改、会议等要笔录,安全档案至少要保存三年。 三、档案要进行系统分类。 (一)年度上级安全文件。 (二)年度安全报告、总结。 (三)新修订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四)年度安全领导机构、职责。 (五)年度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 (六)新修订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疏散演习方案。 (七)年度学校安全会议记录。 (八)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周(日)活动等宣传资料。 (九)学校门卫记录、在校学生人数检查记录、学生请假记录。 (十)营养餐公司卫生许可证或供餐合同、工作人员健康证、消防培训证、食品安全登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十一)学生晨检患病记录表,卫生保健资料。 (十二)年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经费投入。 (十三)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教材、教案等。 (十四)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记录及相关资料。
安全教育制度 为有效地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全体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安全教育课、班会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欺凌、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在走廊、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设立警示标志和警示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五、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确定安全教育主题,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开展好安全月、周、日等活动。 六、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年级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鼓励、指导学生参加主题征文、演讲、竞赛等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七、在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学校安全办公室要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家校联系平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八、学校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增强师生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演练预案,确定定期的演练内容和形式,明确部门与个人的分工,做到各负其责,人人参与,互相配合。 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由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指挥,安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政教处、后勤处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在实施应急疏散演练前,要将时间、内容和注意事项充分告知参与演练的师生,并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以免引起恐慌、混乱。 四、全体师生在演练过程中,要认真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广大师生要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校应急逃生演练的实效性。 五、各班要充分利用班会时间教给学生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防知识,向学生讲解逃生线路及安全要求,讲解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方法。 六、演练过程中,教学楼内拉响警报后,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迅速、有秩序地向规定地点进行疏散撤离。学生到达指定地点后,以班为单位集合,本班教师迅速清点人数。 七、要预防踩踏事故的发生。进行疏散时,学生要听从各楼层疏散责任人的指挥,奔跑速度不要过快,不要推前面的学生以防撞到前面的学生。师生在门口、走廊等通道较窄的地方不要拥挤。 八、在应急疏散演练后,参与演练的部门和人员应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演练方案。
安全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教师的培训 1、让教师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 2、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4、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凡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其进行补训。 5、对教师的培训内容应包括责任意识与法制意识的教育、学生应知应会的六种安全教育内容。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培训会议,违者按照校规进行处理。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 二、对学生的培训 1、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初步掌握避险方法,具备自救能力。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预防传染病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教育等活动。 3、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各班组织安全主题班会。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教职员工和年级学生大会,通报安全事故原因,适时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做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信息报送要求 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区教育局。学校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区教育局。信息报送员:综治主任。 三、责任追究 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学生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学生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如下: 一、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德育处报告。 二、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德育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室、体育组和校长室,卫生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五、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六、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德育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二、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四、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五、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六、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八、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安全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一、安全责任划分 1、校长 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副校长 是学校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3、年级主任 是所负责年级安全管理的笫一责任人。负责拟定年级组内教职工的安全职责和本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负责督查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落实人员负责课间、楼道及空档时段的安全管理,明确其职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向校长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拟出事故报告草案。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4、政教主任 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5、教务主任 是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安全 管理,组织实施教务工作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务工作安全问题必须同政教处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教务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 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6、后勤主任 是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校园周边食店及小卖部等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检查食品卫生质量,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落实人员负责重要部位的财产管理,并明确其职责。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7、综治办主任: 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注重学生在校安全教育,加强遵纪守法、安全防范、饮食卫生和校规校纪教育。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突发事故抢险预案。检查督促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 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围墙、教学楼、大型体育器械、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本办公室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安全逃生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有效应对,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建立辅导老师岗位责任制,对学生课间活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保安的管理,建立访客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登记制度。 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引导师生撤离,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落实实行门卫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要严格外来人员的管理,严禁外来机动车辆、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校园,发现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凡因门卫玩忽职守,管理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全校教师必须按学校的安排到指定的值日点,如校园周边、楼层等处参与安全值日,并切实履行职责,因值日教师擅离职守,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值日教师负责。 8、其它办公室主任 配合安全办对本处室所管辖的安全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组织实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同政教处联系,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9、班主任 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发现学生安全问题及时同政教处、年级组汇报,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则应承担管理责任。 10、任课教师 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釆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 必要安全措施的等。 12、其它岗位人员 如行政值周、值日、教师、校医、实验员等,均应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二、首遇责任制度 教师在校工作期间,遇到校内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或正在发生安全事故,就是首遇责任人,应该履行以下职责: 1、制止事态扩大; 2、及时救治受伤者; 3、及时向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家长联系、汇报; 如果首遇教师未履行职责追究以下责任: 1、负责赔偿事态扩大后的一切费用; 2、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职、晋级、年度考核不称职; 3、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责任追究工作小组,负责研究落实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2、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3、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5、区教育局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园安全保险救济制度 一、积极参加校园责任险。由安全办、总务处和校医按时完成缴纳工作。 二、由政教处和校医组织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参加意外伤害险。 三、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前,要先缴纳意外伤害险,保险未生效前,不得组织学生进行比赛。 四、要有校园安全保险救济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和案件,要走保险程序,规避风险。
预防校园暴力及欺凌防控制度 为加强法制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成立学校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的宣传教育、校园暴力和欺凌应急处理。 学校预防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娟 副组长: 姜自营 臧成军 姜良越 訾 莉 成 员: 杨 志 沈庆春 刘文义 李景斌 赵增坤 王友丽 涂士杰 孙 尧 杨子国 陈晓军 史春峰 张伟达 王晓莉 孙宝芳 杨学文 刘文杰 杨自如 石利华 李 倩 2、及时制定《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活动。 3、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二、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通过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4、专题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5、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预防校园暴力及欺凌防控责任 1、积极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责任人。每月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收缴专治行动。 3、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4、监督指导。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四、加强预防,防患于未然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重要场所(校门口、操场、教室)的巡逻和查看。 2、经常查看监控摄像头,对有故障的摄像头进行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3、加强学校值班人员的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4、督促值班人员加强对学校死角地方的管理和巡视。 5、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6、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7、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五、奖惩措施 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校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学校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四个区域,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做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水、电、暖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用水、用电、取暖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取暖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暖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直饮水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供暖前期系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供暖顺利进行。供暖期间重点值守,发生问题及时排查,保证供暖安全。供暖结束后对重大设施设备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按照程序予以落实。 8、对师生进行有效的供暖知识教育,培养爱护供暖设施设备、正确使用终端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等基本素养。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广大师生上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坚持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明确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的道理。 2、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律在校门两侧等候,不得随便进入校门。 3、教育学生公路、马路、上下楼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注意观察来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4、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5、上学、放学需要乘车的,要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干组成的护学岗负责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遇恶劣天气,特别是暴雨、冰雹、大雾、大雪等天气时,学校应提醒学生家长及学生注意防范,要求有条件的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7、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任何车辆,特别是电动车上下学。骑车上下学同学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8、班主任要加强同学生家长的沟通,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9、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按学校要求规范停放车辆。 10、学校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活动需要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报请教体局安全办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客运车辆。 11、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12、学校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督考核机制,把道路安全教育、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非乘坐校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和班级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文明、安全出行的行为规范。 二、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值班领导和保卫干部在校园门口维护好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保证学生进出校园平安、顺畅。 三、放学时必须由班主任送队出校门。 四、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班主任、科任要认真组织,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违规车辆接送学生。 五、与家长沟通共同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改装车、农用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 六、每学期进行学生交通出行方式统计,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营养餐公司等运送货物的车辆要按规定时间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分别划定指定停车区域,固定车辆停放位置。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在学校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伙房和服务部),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当年的身体健康证,否则不准使用。 2、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大米、面粉、油料、肉类及蔬菜等购买要严格把关,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具体做到: (1)大米、面粉要新鲜、干净,严禁霉烂、变质、生虫和含有杂质的大米、面粉进入食堂,且一次进货量要适中,根据季节不同要妥善保管。 (2)食用油一般使用纯花生油,严禁使用棕油、棉油及工业用油脂。 (3)鱼、肉要新鲜,无异味,只允许进购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并合格的鲜肉,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进购不合格肉。 (4)进购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药物及化学污染,严禁购买已发芽及未成熟的土豆、开花的老白菜及积压时间长、发黄、有异味和开始腐烂变质的各种蔬菜。蔬菜必须洗干净,食用叶类蔬菜必须用水浸泡适量时间,防止农药中毒。 (5)食用盐及其它各种调味料的购买,都必须严格把关,坚决防止错购工业用盐,以亚硝酸钠充作食盐及购买不合格产品的事件发生。 3、饮用水用自来水,特殊情况下如需用其它水源必须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各种食品都必须煮熟,严禁出售生食或夹生食品。 5、剩饭剩菜及过夜食品要妥善处理,严禁出售酸败变质的食品。 6、搞好食堂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对各种炊、餐具用品,包括菜台、案板等都要及时清洗、消毒,地面、水沟也要及时冲洗,并要做好防蝇灭鼠工作,坚决杜绝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 7、饮食服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参加学校开办的学习班,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要坚持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勤洗头、洗手和勤剪指甲,要定期参加身体检查,严禁用手抓食品销售。 8、学校服务部要严把商品质量关,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9、搞好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养成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准饮用生水及不合格的饮料,教育学生不要贪吃零食,不吃变质及不合格食品,原则上,学生不准在外面餐饮,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市、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传染病发生、流行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疾病控制,确保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小组主管,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专职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 3、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4、晨检制度。平时,师生员工到校后,自行体温检测,学校传染病防控小组不定时对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巡查,重大传染病流行时期(非典、早流等)强治检查;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及其诊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报送校医务室和综治办备案,同时要尽早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学生的晨检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承担。 5、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员工人数增多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上报。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病种包括: (1)法定报告的甲类(霍乱、鼠疫)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传染病疑似或确珍的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肠道传染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 (4)发热:同一班级内在一天或三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病人向校医报告,同一学校内在一天或三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以上。 6、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根据卫生部门要求对学生进行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要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工作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生。 7、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场所、宿舍、食堂、厕所进行定期空气清洁消毒和物品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由医务室、后勤处等负责。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学生、教职工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学校要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学生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后勤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具体实施对食堂的管理,学校医务室和综治办协助后勤处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2、食堂管理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学校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3、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4、食堂须有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5、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灶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6、后勤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7、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8、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部门的活动场所,包括设备设施、物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一、概念定义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安全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二、管理职责 1、学校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和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安全教育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 2、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3、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组织对学校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布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程序 (一)成立评价组 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综治办、 政务处、后勤处、教务处等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编制本学校的安全教育风险分级管控表格,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学校的安全教育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文件。 (二)评价依据 《学校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相关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采用相应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三)风险评价等级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 ---重大\M级红色极其危险:属于重大风险,学校大门口、楼道、厕所区域岗位管控,应立即整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整改,只有当风险降至可接受后,才能开始或继续使用。 ---较大\Ml级橙色高度危险:属于较大风险,学校各办公室、播音室、微机室、升旗台、实验室、多媒体区域岗位管控,应制定建议改进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一般\III 级黄色显著危险:属于一般风险,会议室、会计室、水房、图书室区域岗位管控,需要控制整改。 ---低\IV 级蓝色轻度(可接受)危险:属于低风险,各教室、操场。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四)安全风险评估 1、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2、根据安全风险评价依据,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评价。 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风险--档案” 。 (五)风险控制 学校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数据库。针对安全风险特点应从设备设施、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教师”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人员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分管安全副校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安全屏护、报警设备本身固有的控制措施和检查、检测、维保等常规的管理措施,人员、资金要有保障。 3、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要点。 4、综治办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学校在重大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对学校全员进行安全风险知识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名教师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八)完整保存体现风险风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九)安全领导小组对评估后的安全风险归类建档并指导、监督相关科室、部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 (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安全风险管控信息。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实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1、学校综治办、后勤处、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组织人员,每月一次对学校的校舍、体育器材、教学设施、治安防范,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按要求上报领导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台帐。 2、带班领导、值班教师、门卫值班人员按学校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值班期间发现安全隐患,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整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学校领导或相关科室,相关科室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3、各部门人员分别检查。第一级是教职员工每日自查,第二级是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第三级是学校领导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抽查。 4、安全检查制度必须长期不懈的坚持,每次安全检查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要填写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6、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全面检查一次,年底对平时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比,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任。
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三、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及用电安全防范常识和防范技能。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课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四、对校舍的安全管理 1、应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学校后勤处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五、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1、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后勤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后勤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开展消防及电气检测。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总务处反馈,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校舍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校舍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1、实行校长负责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2、加强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校舍安全管理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3、建立校舍隐患排查、整改、上报登记制。由学校后勤处组织的校舍安全小组定期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及时上报隐患。除日常检查外,每逢期未和长假前均应对校舍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 4、对已存在的隐患,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5、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对发现险情不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在维护校舍安全过程中做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存在危险因素作业的管理,直接进行操作的员工 ,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均须遵守本规定。 一、用电安全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 ,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严格执行电力部和供电部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思想高度集中,带电操作时必须有人在现象监护。 7、高空和登高作业,应先作安全检查,系好安全带,佩戴工具袋,梯子要牢固,脚垫要稳实,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牢记安全第一。 8、值班作业在四小时前不能喝酒。 9、配电室除值班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间的大门应配备挡鼠板并及时关锁。 二、其他涉及危险作业环节 1、实验室进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使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设备正常使用,不发生故障弓|发不安全问题。 2、实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配液等操作时,要注意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佩戴防护用具,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室安全。 3、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也应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规程,,确保安全有序顺利生产。 4、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时,按照规定检查应该检查的环节,然后锁门离开。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的场所,凡学校同意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住宿学生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出宿舍;严禁外人随意进入宿舍;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值班教师。 3、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回宿舍休息,休息时间不得讲话,不得在校园内闲逛,不得进出宿舍,不得串宿舍;就寝哨声响后,应关灯上床休息,不准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玩手机和洗衣服等),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就寝。 4、住宿学生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进行管理和评比等;每个宿舍设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内的事务。 5、上课和晚自习期间不准进出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班长批准,凭条进入宿舍。 6、住宿学生因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住宿学生必须按后勤处规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串寝,不得擅自更换门锁和乱配钥匙。 8、学生宿舍要保持肃静,不许大声喧哗,起哄打闹,吸烟,喝酒,赌博或做其它有碍大家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成员要发扬民主精神,要有集体观念,团结合作,共同创造平安和谐温馨的生活氛围。 9、寝室内要保持空气清新,物品按规定摆放,排好卫生扫除值日表并按时进行卫生清扫,学生班干部要协同宿管人员按相关规定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 10、增强公德意识,严禁向宿舍内、窗外、门外乱扔乱倒垃圾,杂物和脏水等,严禁在寝室内就餐。 11、禁止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乱钉、乱接线挂衣物等。 12、严禁私接电线,严禁私自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私自焚烧废纸杂物,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3、 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要关灯、关风扇、锁门、关窗,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和现金随身携带)。 14、严禁把体育运动器材带进宿舍楼内(足球、篮球、排球等);严禁在宿舍走廊、阳台等处打球、踢球;严禁在寝室内喂养各种动物。 15、要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破坏、丢失或挪作它用。 16、 严禁攀爬,跳跃栏杆、围墙、窗台、阳台,严禁从事一切可能造成伤害的活动。 17、外来人员在门卫值班室登记,不经允许不能进入寝室。 18、住宿学生要积极配合和接受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讲文明。 19、学生宿舍管理纳入优秀班级量化考核,具体内容参照《临沂五中班级管理条例和量化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不准带玻璃瓶饮料,烟酒,食品(快餐)到宿舍,不准带亲戚朋友及非住宿生到宿舍。 21、学生的贵重物品不能放在宿舍内(包括手机、现金、MP3 等)。 22、房门钥匙要随身携带,无特殊情况,不准向宿舍管理人员借用。 23、不得将拖把、扫把、衣服等晾晒在窗户及阳台外,衣服、裤子等要归类晾晒。 24、住宿学生要尊重和服从值班教师、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班干部的统一管理。
学校治安防范工作制度 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为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师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制定学校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一、师生出入校门管理 1、校门24小时封闭管理,各时间段如下安排: (1)学生早上(7:30—8:00)入校时,值班教干和门卫值班人员站在门口执勤,只允许本校员工、学生进入校园。 (2)其余正常上课时间,门卫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把好校门出入关。其他时间段校门关闭。 2、学生在校时间,校门要关闭,不得私自允许学生出校门,学生离校时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如家长来校接学生,须有班主任电话口头同意或签字的请假条,门卫方可允许学生离校。 3、确有特殊情况需出门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需持班主任的请假条,事后向带班领导报告。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4.下午放学时,无特殊情况,走读学生排队离开学校,家长在规定时间至等候区的相应位置候接孩子。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要听从保安及值班教干教师指挥,不得任意进入校园。教师不得延迟放学时间和留任何学生,如个别学生家长没按时来接学生,教师将学生安置在校园内门口附近等候。 5.参加学校社团活动的学生,由负责老师带至学校大门,家长在规定时间至学校大门候接孩子。 6.放学自行回家的学生,请家长填写“自行回家申请书”,交由班主任确认后,方可让学生自行回家。 二、外来人员接待办法 1、学校领导、教师约请客人(家长)来校时,要与来访人员取得联系,约定见面时间。被约请人员来校后,门卫要告知约请人进行确认,来访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校园,门卫值班人员做好入校时间和出校时间的记录。 2、外来人员没有预约,本人或门卫要与被访人员进行联系,门卫得到被访人员同意会见的告知后,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允许进入校园,门卫做好入校时间和出校时间的记录。 3、来访人员或门卫如果没有与被访人员取得联系,门卫可请来访人员留下本人姓名、联系电话、被访人员等信息。门卫要在当日内,将所登记的信息告知被访人员。 4、学生家长因学生的紧急、特殊情况来校,家长或门卫首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如果没有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门卫要根据被访事由通知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妥善处理。 三、家长为学生送物品接待办法 1、学生入校后,在上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出校。如果学生忘带物品、作业,家长送来时通知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由教师或学生到校门口领取,学校门卫不得允许送学生忘带物品的家长进入校园,不寄存、转送这类物品。 2、学生上学期间,突遇恶劣天气,家长为学生送应急物品,门卫要通知班主任,派人到传达室领取,转交给学生。(家长为生病的学生送药品可按此办法进行,并写清次数和药剂量留底。) 四、纪律要求 1、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一律不准放行,确保任何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陌生人找学生要有班主任陪同学生到校门口与生人对话,验明来人身份。找教师的,也尽量在校门口会面。 2、门卫对值班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严重者可直接报警请求予以协助。 3、对不服从管理,擅自闯进校园或跳墙入校内者,学校则按“扰乱校园安全”处理,寻衅滋事者,立即报告派出所。
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1、门卫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岗位,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 3、来访者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督促来访者填写登记表。 4、传达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喝酒等现象。 5、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询问是否合规。如有不符,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并报知学校。 6、门卫记录好校内和校外人员、车辆出入情况。 7、节假日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8、节假日学生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方同意。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9、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演练及其它安全活动。 外来人员接待制度 1、对于校外来客进入学校,应该严格询问,认真做好登记,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严禁进入校园。 2、学生家长看望学生必须在课间休息时间方可进入教室探访。门卫要认真登记来访者姓名、学生姓名、探访事由。家长在学生上课时间必须出校。 3、对于校外来客探访家属和老师,门卫必须让其电话联系,得知同意方可进入,但必须做好来客登记,在门卫室会客。 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等,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5、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 7、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8、校外车辆上课期间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内车辆进入校园减速慢行,不准鸣笛,停靠指定位置。 9、以上各条执行时,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施。
学生进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上学 1、学生上午7:30进校,发现学生聚集,及时开门,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能过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学生进校后及时进入教室。 2、学生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玩具、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校门。不准将零食带进学校,校内不准吃零食。 二、放学 1、各班学生在本班教室外楼道站好路队,班主任检查教室门窗关好后,组织学生单队靠右侧按次序下楼,班主任跟随学生后面护导到大门口。班主任如果当天请假,要及时委托其他任课教师负责护导。 2、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要谨慎慢行,注意避让学生,放学时教师要等学生出大门口后再离校。 三、在校 学生上学期间进校后不能随意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有家长接才能出校门,同时填好请假条。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班教干每天至少两次巡查校园,门卫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六次巡查校园。 2、值班教师在晨读前,课间、午休、放学后各时段进行校园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值班教干负责学生午餐进出餐厅的组织与安全值守。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教干汇报,由值班教干向校长请示汇报。 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或不文明现象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6、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商贩拥堵校门及时清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 8、巡查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管制刀具收缴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制度。 1、成立学校管制刀具排查与收缴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收缴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时,可随时排查。 2、班主任要做好日常检查与发现工作。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上课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学生藏有管制刀具要立即收缴,同时告诉班主任进行处理。 3、门卫值班人员若发现带有管制刀具的可疑学生,应于第一时间报值周领导并强行扣留,同时报告学校处理。 4、值班教师在课余时间,要加强校园巡查,尤其是在教室、操场进行经常性的督查,一旦发现学生打架或持有管制刀具,必须及时处理,有效防止校园伤害事件发生。 5、排查与收缴的内容包括: (1)排查学校师生是否私藏、携带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其他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如水果刀、餐用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木棒、锤子等。 (2)排查学生携带、玩耍不合规范的文具:箭头剪刀、圆规、裁纸刀。 (3)收缴毒玩具和具有伤人隐患的玩具,如弹弓、牙签弩、指尖陀螺、激光笔、发声玩具等。 (4)收缴学生携带的打火机等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6、排查时要注意方式和方法,本着尊重学生的原则,注重宣传教育,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管制刀具。 7、针对中小学生特点,该项工作的重点应该以教育和预防为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8、要切实加强与警区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卫器材保管和使用制度 学校按上级要求配置警用防御器械,为确保警用防御器械管理和使用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保管要求 1、学校配备的警用防御器械主要包括橡胶棒、防暴盾牌、防暴钢叉、催泪喷射器、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强光手电筒、对讲机等“八件套”。学校综治办应对警用防御器械进行统一登记和定期检查。 2、保安值班室设置置物架,统一存放和保管警用防御器械。 3、使用人员要爱护警用防御器械,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4、警用防御器械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账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校级领导汇报。 5、警用防御器械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二、使用要求 1、警用防御器械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2、严禁使用警用防御器械嬉戏打闹。 3、严禁将警用防御器械提供他人玩耍。 4、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警用防御器械带出校园。 5、除非发生暴力伤害事件,其他时候不得对师生员工使用警用防御器械。 6、执勤保安必须将警用防御器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7、保安交接班时,要做好对警用防御器械的交接验收工作,确保警用防御器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8、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技防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技防设施在校园安全中的作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筑平安、和谐校园,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管理要求 1、学校将技防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养护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工作范围,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综治办负责落实。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施有:红外线报警装置、一键式报警装置、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硬质防冲撞设施等。 2、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硬盘录像设备安装在视频监控室,防盗报警主机、一键报警装置安装门卫值班室,便于24小时监控和布防。 3、学校综治办负责技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1)负责技防设施的日常使用、检查、报修和验收。应确保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通知指定单位维修,且做好维修后的验收。 (2)自觉遵守保密工作,学校技防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不得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 4、学校后勤处要将学校技防设施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范畴,落实校产保管员做好设施的登记、造册、使用和维护管理。学校要确保安全设施经费的使用,及时更新、添置有关安全设施。 5、综治办要定期对技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校领导也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综治办负责联系安装公司有关人员定期上门予以保养。 6、技防设施一旦出现故障,管理人员要予以记录(时间、出现故障的部位等),并及时报告。联系安装公司有关人员排除故障。 二、使用要求 1、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开机,严禁用直接断电方式〔拉闸〕强行关闭系统。 2、一键式报警装置需24小时通电,任何人不得在没有重大警情的情况下按动紧急按钮。遇有紧急情况按下红色紧急按钮后,使用配备的专用钥匙恢复按钮。 3、若出现险情或案情,要及时报警,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值班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对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资料保守机密。 4、正确使用技防设施,无关人员不得触摸。
学校教学工作安全制度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安排学生专人考勤,实行点名制,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及时填好班级日志和点名册。 3、各任课教师应持有所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11、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2、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等),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教导处。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先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二、学校在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并确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安全问题。 三、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四、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校长为安全活动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带队领导、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五、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乘坐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辆,所租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 六、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七、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校外公益活动,应审查公益活动的地点,交通工具和道路的安全性,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随队督导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义务劳动,应详细了解劳动场所与环境的安全情况,掌握劳动工具及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九、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社会实践等活动,应仔细勘查活动的地理环境,配带齐必备的保护器材和救护物品。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十、学生在校期间的外出,一律按规定程序请假,经核准后方可外出。学校禁止个人私自外出进行具有不安全因素的活动(到铁路边河边玩耍、登山等),违反规定者,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一、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二、师生外出活动呈报表经学校批准后,年级组要向学生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并收回回执单,统计好参加外出活动的人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预防发生事故,保证实验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现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控制和消除的措施。对于实验室无力整改,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申请给予解决。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1、实验室按规定应安装的电气设施,若发现电线严重老化、绝缘层破损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2、严禁超负荷用电。 3、实验室一般不许拉接临时电线,当突然停电时,应随即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开关,以防来电时因无人照管发生的意外事故。 4、仪器、设备的电源插座要安装牢固,插头应接地良好,以防因接触电阻过大产生过热而引发事故。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危险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1、实验用危险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品管理的规定办理。 2、对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的教学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 3、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实验有实验室教师统一负责管理,实验室危险物品的保管、领用等必须是二人以上同时监控,配置专用的危险物品室(储藏柜),锁必须是二人同时开启。 4、实验室使用的煤气炉、酒精炉等能放出明火焰的炉具,都应有安全措施。 四、实验室不允许储存汽油及其它易燃物品,特殊情况需要储存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报请校公安部门批准。实验用电炉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严禁使用实验室电炉烧水、取暖。使用电炉时不得在其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教师不得远离现场。 五、实验室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阴凉、容易看到和取拿方便的地方。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方法。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并及时换药,发现报废或失效,应立即维修或更换。 六、管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安排或进行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时应切实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沙箱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账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危险品保管室(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凡上课、早读、早操、自习课、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活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军属考勤记录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做旷课论 ;正式铃响后进教室者做迟到论;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为早退,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 学生病假应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三天以内需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需教务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病假可以补假,应由家长到校或电话通知班主任,并在第二天办理补假手续。病假连续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复学学校将不保留学籍,只发肄业证。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能补假。一天之内可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教务主任批准,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按旷课论。 考勤制度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考勤员认真记录考勤,并由班主任审阅签字(附请假手续)后交政务处,政务处每周一分年级公布上周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情况,如有异议于本周二班主任与政务处联系,无异议则认定为本人认可,学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档案、凡无故迟到 5 次或旷课 三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为各类三好学生,不能获得各类奖学金。 政务处将每周各班考勤情况汇总作为良好开端及后期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满分为 10分,一人次迟到扣一分,一人次旷课扣二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考勤本或记录不真实按零分计、 迟到或旷课 3 节以上的学生,要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备案。 凡迟到五节或旷课五节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全校点名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有明显改正方可上课。、凡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一学期迟到超过 7 次以上或旷课超过 7 节以上,学校要给与必要的纪律处分。学生旷课两周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商议处理办法,家长不到校视为自动退学,学校不办理任何手续。
学生上放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学生上放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组 长:张 娟 副组长:姜自营 臧成军 姜良越 訾 莉 成 员:涂士杰 杨 志 沈庆春 刘文义 李景斌 赵增坤 孙 尧 张伟达 杨学文 杨自如 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按学校值班分工,值班当天负责学生到校(7:20-7:50)和放学时段(夏季:18:30-19:00,春秋季:18:10-18:40,冬季:17:50-18:20)的上放学助学岗,周五下午放学,学生比较集中,全体教干全员参加下午的助学岗。 二、楼层安全责任人 做好学生放学时段的楼梯、楼道值守工作,严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上放学路线及要求: 1、上放学路上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信号,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不骑电动车,不在行进过程中追逐、嬉笑、打闹。 2、学校门前因过往车辆较多,上放学时尽量不横穿马路向对面走,按要求沿人行道向校门两侧行走,到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再过马路。 3、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到校,不迟到。 4、来校前要带好所需学习用品,没有经过老师允许不准返回家中。 5、有事不能来校上课必须请假,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条要有班主任签字。 6、放学后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他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7、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到鱼塘、河边戏水、游泳。 8、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9、课间休息不得在走廊追逐和打闹,不得在教室里玩耍、追逐、打闹。 四、接送学生家长和车辆。 通过学生告知和家长会告诉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校门两侧的斑马线内,不得拥堵校门前。车辆行进过程中要注意礼让学生。 五、门卫值班人员职责要求 1、上放学时段协助教干站好助学岗,协助组织学生进校、离校。 2、学习时间严控学生外出,外出学生须交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方可准许学生离校。 3、做好迟到学生的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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