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启阳小学极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 ||||||||||||||||||||||||
| 2026-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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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启阳小学极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兰山区教体系统应对极端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 高效实施灾害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水和台风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临沂启阳小学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临沂启阳小学防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办公室及各自职责按照《临沂启阳小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组 长:乔洪林 副组长:赵其峰 范振华 公秋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学校综治办。 2.应急领导小组科室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车辆等 物资;负责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的快速组织和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前方应急工作组协调工作;工作组所有成员现场办公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与区教体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对接工作,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指令;收集掌握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汇总、分析工作;指导收集灾害现场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会同新闻负责部门,做好对极端洪涝灾害相关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因防汛救灾工作引发的、涉及教体系统的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向区教体局报送;做好后方的后勤保障工作。 学校综治办:负责协调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到受灾学校开展应急救灾工作;指导现场处置、应急物质保障、制定现场救援方案等工作;指导全面配合救灾工作;为工作组提供应急队伍信息、应急联系人等各项基础信息;协助洪涝灾害相关专家,根据气象信息、受灾情况等评估灾情发展态势,预测后果,为前方应急工作组救援提供意见和建议。 总务处、财务室: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受损评估,校舍搭建、校舍维修等工作;协调和指导极端洪涝灾害导致的学校校舍倒塌、建筑物损毁等应急处置工作;为前方应急工作组提供受灾学校分布图、学校建筑等建设基础信息;协助前方应急工作组,为学校开展灾后受损评估、校舍维修、基本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政务处、教务处、工会、党办、少先队等相关科室结合工作职责参与:负责制定师生转移、临时安置、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临时教师补充等方案,做好受灾师生心理安抚及疏导工作,考试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教师调配方案、推迟考试应急方案。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信息 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洪涝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收集有关气象、水务等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综合分析对教体系统的 影响,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出对应预警信号。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 事项、事态发展、相关应对措施、咨询电话等。 (二)预警行动 1.橙色预警行动学校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1)预警区域内的学校实行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底线思维,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汛期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2)前置相关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3)学校根据汛情预警信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视情况采取提前放学或停课等措施。 2.红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橙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启动防汛熔断机制,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组长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重点区域加 强巡查、蹲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领导下,全力做好学校风险研判,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疏散撤离的过程中,要做好学校师生的情绪安抚工作 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3)完成学校财产及人员的转移和撤离工作后,及时为学 校师生提供食品、医疗服务和心理慰藉等服务。 (4)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 (5)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依法参与学校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先期处置 极端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立即向属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要求,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5)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6)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2.协调处置 (1)镇街相关部门立即主动与灾区学校取得联系,收集灾情数据,镇街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区教体局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成员召开灾害分析研究会议,根据已获得的信息分析洪涝灾害对学校的影响、破坏程度及预期可能产生的后果,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学校在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信息研判,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巡查、财产转移、人员避险、警戒隔离、灾情 跟踪、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3)根据灾害现场情况,学校制定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教师调配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4)暑期若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对暑期学生在校活动的学校应在属地防汛办的指导下关注地方气象预警,做好学生撤离工作,必要时根据预案响应要求,学校要及时报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停课、延迟放学等措施,做好学生安置及家长安抚工作。 (二)信息发布 学校应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极端洪涝灾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 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极端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员工,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员工生活安排。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4)粮食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员工的转移和安置。协助应急管理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师生员工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9)灾害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受灾学校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组织志愿者。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救助。 (12)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对受灾学校提供的紧急救援。 2.恢复重建 (1)教学秩序恢复 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2)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款物的筹措和拨付,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应对极端洪涝灾害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建立全系统的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逐步建立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及分级管理机制,保障妥善处置极端洪涝灾害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3.资金保障 应将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4.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校教职员工组成的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易受极端洪涝灾害威胁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也应组建极端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队。学校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学校的应急救援队情况,区教体局要掌握区直属学校的应急救援队情况,并指导学校严格进行专业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队按照教育系统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5.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学校应积极开展极端洪涝灾害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将包含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 教学活动中。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要有计划的开展对校长和教职工的相关培训。聘请洪涝灾害领域的专家定期向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应对洪涝灾害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景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师生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应急预案每1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 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七、附则 1.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办公室:0539-8361167 学校综治办:0539-8361169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临沂启阳小学 2026年3月7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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