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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新规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您了解多少?
2025-04-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rmyy/2025-000002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5-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新规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您了解多少?
索引号: lsqrmyy/2025-0000023
发布机构: 兰山区人民医院
公开目录: 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 2025-04-01

2024年9月14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于2024年10月12日起正式实施,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规知情告知书

为了维护您和新生儿的合法权益,确保顺利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核实身份是医疗机构落实国家打击拐卖人口政策的要求,请您和新生儿父亲配合刷脸身份认证和准确填写核实本人的身份信息,该信息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依据。

(二)住院期间需通过“身份核验”设备或登录“爱山东”APP或小程序等进行实名实人刷脸认证;如果在住院期间,您和新生儿父亲提供的身份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与领证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可能导致无法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对于孕产妇以他人名义入院、拒绝进行身份核验、人脸识别不通过的,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持虚假身份证件、拒绝进行身份核验、人脸识别不通过的,该机构应留存相关影像资料,首先通过电子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国家法定身份证件核验,无法核验的可以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

助产机构、签发机构无法核实其身份的,医务人员暂不予上报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持虚假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可由发现单位报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由新生儿母亲发起,父母双方线上刷脸签名确认,同时上传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照片;因特殊原因无法线上申领的,须线下现场领取,具体签发要求可咨询分娩机构相关人员;新生儿出生超过3个月未线上申领的,须线下到签发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应当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办理须知

一、线下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准备事项

1.新生儿的姓名(避免使用非规范汉字,出生医学证明开具后,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

4.首次签发登记表;

5.领证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身份核验。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新生儿父亲需携带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

二、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准备事项

1.出生三个月之内的宝宝首次办证,且已在产房录入分娩信息;

2.新生儿父母均年满18周岁,由新生儿母亲发起,父母双方线上刷脸签名确认;

3.同时上传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照片;

4.下载并登录“爱山东”APP,搜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仔细阅读线上办理须知并按提示操作。

5.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已开通。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将夫妻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孩子,出生后需要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申领社保卡、医保参保登记、预防接种证5个单事项集成为“一件事”。

除“户口登记”“预防接种办理”外,可通过登录“爱山东”APP平台→特色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应用服务,进行网上联办。

另有线上零跑动办理流程,有邮寄意愿的新生儿父母,可在住院期间咨询妇产科工作人员,在其指导下更高效便捷地完成。

出生证咨询电话:819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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