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 ||||||||||||||||||||||||
| 2026-01-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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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信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4、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汇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全院任何科室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医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棘球蚴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汇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7、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判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8、报告程序疾控科接到电话或在《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他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按程序报相关部门。 9、报告内容 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10、报告时限 从疾控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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