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 2025-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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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乙、丙类传染病局部小流行、局部小爆发;每起食物中毒20例以下并且无死亡;放射性一般事故;波及面及影响较小的中毒事件和其他较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跨区的疫情、中毒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辖区鼠疫、霍乱疑似首发病例或首发疫情;所辖区发现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或疑似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一个区范围内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等疾病多点爆发,呈蔓延趋势;一个区范围内,短期内乙、丙类传染病出现多点爆发,发病率比常年上升数倍以上时,或乙类传染病在多个办事处(镇)、单位发生爆发流行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20人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活动期间;急性职业中毒同时发生3例以上;放射性二级以上事故;辖区范围内发生群体不能确诊及病因不明疾病时;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特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特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全市范围内出现中毒事件,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时;发生鼠疫、霍乱疫情,特大或其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故。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通报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在现有传染病报告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科室和个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兰山区疾控中心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建立应急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建立准确、透明、适度、科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致病、致残人员实施救治;对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及时采集环境生物样品,并采取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并申请政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在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进行采样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隔离、人员疏散等控制措施,同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在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落实医疗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等措施;配合上级专业机构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病因查找、病人诊断、治疗等工作;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四、应急处理指挥体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在区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根据上级要求,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等。 (二)技术保障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小组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评估小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评估组员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多学科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1)了解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综合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 (3)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 (4)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2、应急医疗卫生队伍 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一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的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人员、临床大夫、卫生监督人员三部分组成。这支队伍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力量,随时能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和演练 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建立考核制度。 4、常规监测 强化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相关疾病监测,规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疾病报告管理,提高监测的准确性、敏感性。 5、医疗救治网络 按因地制宜、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 (三)后勤保障 1、物资储备 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战时两级。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快速检验检测试剂等,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 2、经费保障 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 (四)社会宣传 利用广播、报纸、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事件应急知识的专业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公共卫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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