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方城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6应急处置预案
2026-03-03    点击数:  
 索引号  lsqfczxwsy/2026-000001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方城中心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6-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方城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6应急处置预案
索引号: lsqfczxwsy/2026-0000011
发布机构: 方城中心卫生院
公开目录: 公卫措施
发布日期: 2026-03-03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痘、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炎痘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 30 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 10 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设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

常设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姜静

副组长:谭增亮 张月强 姜开学 杜越 李学霞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王法庭同志兼任应急办主任。

临时机构: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成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姜静

副总指挥:谭增亮

三、监测与预警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根据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院办:谭增亮

医务科:魏耸

护理部:王凤霞

保卫科:孙浩

综合信息科:马云飞

疾控科:王加印

节假日休息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

职能部门接到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同志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根据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迅速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网报同时向区卫生健康局及有关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