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 ||||||||||||||||||||||||
| 2026-03-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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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按照甲类管理的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以及新发现或突然发生,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人民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或其他传染病暴发或流行。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预防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适应我院作为全市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的需求,提高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2.坚决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和协调,整合医院有效资源,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夯实工作责任,做到有备无患。 3.所有医务人员时刻牢记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量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掌握工作主动权。 4.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服从领导的决策和调度。 5.依法管理,对因分配任务执行不力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防控经费 医院设立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救护设施完善,人才培训,防控物资储备等。 (四)奖励 依据国家规定对参加突发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对医疗救护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医疗救护工作致伤,致残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抚恤;对拒不服从及畏缩不前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在上级各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医院成立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领导小组,负责集中处置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各项防控工作。 (二)工作机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治组、卫生防疫组、后勤保障组,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及职责,统一指挥,共同完成预防、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组 组长:王连华 副组长:张连浩 成员:刘广明 谷兆震 张 婷 周志超 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应急事件,综合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开展应急工作。 (二)应急协调组 应急协调组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工作期间值班电话:8186679;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8658160。 组长:张连浩 成员:张慧敏 工作职责: 1.在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日常落实、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2.传达上级应急管理指令,执行和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报告应急相关信息。 3.对医院面临的各种潜在危害加以识别,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排序,明确应对的重点,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督导各专项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4.负责协调并督促各工作组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工作落实。 5.负责应急事件的总结与分析。 6.完成领导小组及医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专家组 组长:刘广明 副组长:周志超 张婷 成员:张善田 王惠玉 工作职责: 1.负责对我院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 2.及时、准确、规范地向上级报告我院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进展情况。 3.负责我院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诊疗、护理指导工作。 (四)医疗救援组 组长:刘广明 副组长:谷兆震 成员:秦 亮 史雪萍 左奥赢 彭宝菊 张善田 工作职责: 1.组织建立医院应急救援专家库。 2.组织、协调、督导相关科室建立应急救援梯队。 3.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专家库及应急救援梯队人员参加相应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熟练掌握相应救治方案、诊疗常规和操作技能,指导医院应急医疗救治培训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梯队进行现场医疗救援。 5.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援组下设3个救援梯队。 1.传染性疾病医学救援队 一梯队队长:丰 霞 一梯队队员:刘娜 孟庆鑫 王艺霖 吴慧敏 二梯队队长:李 霞 二梯队队员:魏建云 崔晓丽 2.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医学救援队 一梯队队长:相丽 一梯队队员:李长武 谷 超 二梯队队长:王 凤 二梯队队员:孟刘京国 刘 婷 卞荣蓉 3.突发事件(车祸外伤、自然灾害、群体性损伤)医学救援队 一梯队队长:李根 一梯队队员:魏广宁 武殿阁 二梯队队长:赵久朋 二梯队队员:张浩 (五)院感防控组 组长:谷兆震 副组长:李 磊 成员:王智慧 工作职责: 1.制定并及时修订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2.做好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应急处理和调查评估工作。 3.指导医务人员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好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协调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及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剂和消毒设备设施。 4.积极配合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涉及的感染诊断、治疗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及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连浩 副组长:谷兆震 张婷 张连浩 成员:赵修红 戴绪芳 张慧敏 杨雯淇 赵书成 任 会 王 艳 王成彬 李振鹏 周 锋 王金江 王泓杰 王玉军 李海峰 宋 毅 工作职责: 1.做好应急药品、耗材、设备等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 2.做好信息系统、通信网络的保障工作。 3.做好院内交通报告和安保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及设备快速到达应急救援现场。 5.对应急救援临时用车进行调度。 6.完成领导小组及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治安保卫组 组长:张连浩 副组长:李振鹏 成员:周 锋 王金江 王泓杰 王玉军 工作职责: 1.维护应急事件现场治安,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2.维持现场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3.引导有关人员有序撤离事故现场,到达安全地带。 4.完成领导小组及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舆情监测组 组长:张连浩 副组长:赵修红 成员:杨雯淇 新闻发言人:张连浩 工作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应急救援相关信息。 2.负责医院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媒体沟通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及时挖掘在应急救援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4.完成领导小组及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警机制 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疫情预警信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的公布预警信息或解除预警戒信息。 (五)疫情响应 一旦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做好技术培训,物资协调,疾病筛查、医疗预防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病员疏散等紧急工作。 (六)指挥与协调 由医院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进行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各科负责人,专家和调派医务人员参加医疗救治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救治方案。 3、协调各部门做好物资供应及消毒。 4、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七)疫情结束与恢复重建 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工作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尽快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正常工作。 2、及时汇总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造成的损害程度,编制评估报告,逐级上报有关单位。 三、防范和救治任务 (一)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体系 1、编制修订我院《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给上级组织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来源,保证指挥有效进行。 2、制定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3、做好应急队伍建设,落实一年一度的重大传染病知识培训工作和平时急救演练。 4、实施对全院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宣传教育,增强全院职工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救治准备及任务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各科室,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和参与救护工作。 四、疫情处理 (一)突发疫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明确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立即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到达岗位,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的开展。 (三)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对接诊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仔细检查和认真登记。一旦发现或高度怀疑是突发重大传染病可疑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医务科,请求医院或上级专家组会诊。会诊后仍不能排除重大传染病可疑或疑似病例的,应护送患者至隔离病房进行隔离诊治。隔离病区要严格执行隔离消毒防护制度,防止医院感染。 (四)对突发的重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流行病要依法上报。 (五)对疑似传染性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五、应急实施 当发现可能是突发重大传染病时,接诊的工作人员思想要冷静,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领导,积极组织全院会诊,尽早明确诊断。 (一)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积极组织会诊,尽快明确诊断,尽早开展隔离治疗。 (三)当高度疑似和确诊突发重大传染病时,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四)发生疫情流行和爆发时,立即开始病员疏散,调整工作区域,强化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疏散工作应在4小时内完成。 六、预检分诊程序 (一)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进入大厅时,均应在预检分诊处进行预检,然后按指定的科室和路线进行分诊。 (二)预检分诊的方法:询问病史,测量体温,初步判断疾病的范围,特别注意发现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可疑或疑似病例。发现发热病例或可疑或疑似重大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给他发放和佩戴口罩,并进行登记,引导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三)预检分诊处应按照消毒隔离指南的要求对工作台面,使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七、发热门诊工作流程 (一)对就诊的发热患者应详细问诊,特别是流行病学史。应特别注意发现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可疑或疑似病例。 (二)认真开展体格检查,若判断是重大传染病可疑或疑似病例时,应限制患者的行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 (三)配合医院和上级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疫情时,应立即护送至隔离病区治疗。 (四)做好医疗用品和诊室的消毒,做好个人防护。 八、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为了保证在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中做到人员迅速到岗,反应敏捷,组织有力,对于某些意外情况(如因公出差,因事外出,进修学习,疾病)等暂时无法到达救治现场,制订以下人员替代程序。 (一)领导小组的紧急替代 当领导小组组长因各种原因暂不能到岗时,副组长应全盘负责,力身前行;当组长及副组长均暂不能到岗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全面指挥疫情防控工作。 原则上当组长暂时离开本地时,应委托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履行相应的指挥工作任务。当副组长及办公室主任因各种原因离开医院时,应向组长履行相关手续。 (二)医务人员的紧急替代 当担任疫情救治工作任务的医护人员因各种正当原因暂不能到岗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抽调相同专业相同级别的其他人员替代。当应急人员到岗后可调回替代人员,确保一线工作不空岗,不缺岗。 各组成员因各种原因外出时,应向各组组长办理请假手续,各组组长应向办公室汇报,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医务人员的去向,迅速充实医疗救治队员。 九、应急值班及离岗外出人员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疾控科,电话:8180560,休息日及节假日设在总值班室,电话:8186679 (二)值班人员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私自外出。 (三)领导小组及下设各组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私自外出,如因公,疾病,因事必须外出,需经相应部门批准,方可离开。 (四)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外出,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离岗,需经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妥善安排工作后,方可离岗。 (六)各组成员离岗,由各组组长批准同意,报告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安排相同专业相同级别的其他人员替代后方可离开。 (七)参加医疗救治的成员,不得随意远离本地区,并保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十、应急储备物资管理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 (1)医疗保障:急救设备、药品、器械、医用耗材、防护设备、消毒药剂。 (2)机动保障:救护车、指挥车。 (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物资的储备,负有领导责任,要求后勤保障组安排负责相关部门对应急物资定期更换,维修,确保应急物资的质量符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毅力救治的需要。 (二)药剂科负责救治药品的准备和急救设备的维修和配备,并负责定期检查,如监护仪、呼吸机,吸痰器、耗材等,保证设备器材的功能到位;对接近有效期的药品及时更换,药品的费用纳入医院应急经费支付,对于一次性使用耗材,不得用不合格产品及过期产品替代。领导小组定期对急救设备,药品,储备进行检查,查出过期药品或伪劣药品及不合格的设备,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人:药剂科科长 (三)总务科负责非医疗性其他物资的储备,保证非医疗性其他物资的数量与质量,不得以次充好,确保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人:总务科长 十一、应急医疗协调及费用管理办法 (一)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超出我院的处理能力时,应主动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邀请支援,做好医疗协调工作以便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展工作。同时要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一旦发生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在医院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 (三)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内容,既要全力救治,又要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医院每年年终在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时,应列出下一年度的工作预算。 (五)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医院先以人道主义精神进行救治。产生的医疗救治的费用,由财务科向上级行政部门及民政部门报告。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协调解决医疗救治费用。 十二、人员培训考核及演练制度 (一)全员培训 由医务科负责:具体以重大传染病知识培训,消毒隔离知识培训,防护知识培训,“三基”知识培训为主;新进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要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诊疗操作规程及医疗常规为主要内容。 (二)科室培训 由各科室根据各科特点和流程,制定培训计划及内容,要结合本科业务特点进行培训考核。 (三)考核 所有医务人员要定期考核,要求各科室每月考核一次,医院每季度由医务科和质量办组织考核一次,对不合格人员给予一定处罚,具体参照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执行。 (五)应急演练 医院防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实战演练,从接到疫情讯号→启动应急预案→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排查→院内会诊→病人转运→隔离病区启动并运行的整个过程,进行评估考核,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或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行动迟缓,反应迟钝的科室或部门给予一定的处罚。 十三、突发重大疫情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疫情发生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报告医务科,主管院长,院长。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缓报和漏报。 十四、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实行报告职责。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疫情的。对当事人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公职,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吊销执业医师,执行护士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要求,未完成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所需的设备,设施,药品,物资供应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疾病流行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者,依法给予开除公职,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吊销执业医师,执业护师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进行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降级处分,造成疾病流行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开除公职,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吊销执业医师,执业护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给予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从指挥,贻误救治时机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防控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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