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急诊留观程序公示 | ||||||||||||||||||||||||
| 2024-01-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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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暂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观察的患者,或需住院治疗但相应专科病房暂时无床的患者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对留观病人,首诊医师应开出观察医嘱,及时书写急诊留观病历,每天不得少于两次巡视、两次病程记录。收住科室的医生对本科室的留观病人负责到底,直至患者出院或收入病房。 三、急诊科值班护士应定时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时及时通知医生。 四、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病历书写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五、对病情较重的不宜长时间留观的患者,主管科室应积极协调住院床位,尽快收入住院病房。对于病情较轻的患者,可动员患者转至病床使用相对不足且对该疾病具备治疗条件的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六、出现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病员,急诊科必须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医务科(夜间及节假日期间报行政总值班)。急诊科做好登记并保存签收的上报材料。 七、医务科或总值班应先签收,再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安排收住院,并记录处理意见,由医务科保存材料。 八、医务科每季度随机到急诊科查看,结果作为急诊科质量管理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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