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
| 2023-07-06 点击数: | ||||||||||||||||||||||||
|
||||||||||||||||||||||||
|
||||||||||||||||||||||||
|
一、在中心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中心职工、来中心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中心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中心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中心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宣传册、自媒体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职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中心内吸烟人员,全中心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 十、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十一、本制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成立控烟领导小组: 一、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侯增起 副组长:凌宗清、苏静、李国波、刘晶、王升艳、张宇 成 员:孙诚、王升发、焦蕾蕾、张洪英、张连浩、陈立霞、姜开莲、郑树青、李 珍 二、控烟领导小组职责 (一)做好中心各科室的控烟、禁烟督导工作。 (二)督导管理所有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时间、办公室、病区内吸烟,落实中心制定的控烟考核奖惩制度。 (三)倡导全中心干部职工,人人宣传吸烟的危害及戒烟的意义。 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凌宗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控烟相关落实工作。 |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