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 ||||||||||||||||||||||||||||||||||||||||||||||||||||||||||||||||||||||
| 2026-03-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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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全面推进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烟医院的建设,切实维护患者、职工的身体健康,为患者和医院员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保证无烟医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中心所有区域的控烟管理。 三、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对控烟工作的要求。 2.中心内全面禁烟。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均不得在医院所有区域吸烟。 3.中心员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吸烟,自觉做到不在医院任何区域吸烟。 4.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科室及控烟督导巡查员控烟工作的管理。 5.控烟监督巡查员定期对负责区域进行控烟巡查,并做好记录。 6.中心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 7.中心在门诊、住院、办公区等入口,大厅、走廊、会议室、电梯间等地方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 8.中心在全科设立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2029629,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并有记录。 9.医务人员掌握无烟医院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10.中心不接受烟草资助、不发布烟草广告、采用标有烟草的物品。 11.发现部门、科室、员工违反或未执行无烟医院相关规定者,按照医院《奖惩细则》处罚。 四、职责 (一)控烟领导小组 1.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院的控烟工作. 2.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制定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奖惩办法。 (二)控烟监督巡查组 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督导,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全员反馈。 (三)各科室控烟责任人(包括中心外包的物业、食堂等部门) 1.各科室主任为控烟第一责任人,由科主任每天安排一人(控烟巡查员)负责本科室及责任区域内控烟工作,并做好记录。 2.负责本科室及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保证无人吸烟、无烟头,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对烟头及时清理。 3.负责对科室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支持。 (四)控烟监督巡查员(包括物业的保安人员等) 1.定时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视。 2.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3.保持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 (五)全院员工 1.有责任、义务进行控烟工作宣传,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2.有义务保持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烟具。 3.有义务对科内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支持。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监督巡查员责任区域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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