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兰山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