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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科(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
2022-12-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dxw/2022-000019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文物保护科(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
索引号: lanshanqugdxw/2022-000019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05

负责编制、审核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区博物馆的设立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组织协调对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的鉴定,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区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区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统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区级以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区级以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兰山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负责全区文物行业监管工作。指导、检查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提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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