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科(挂收费科牌子) | ||||||||||||||||||||||||
| 2022-12-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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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区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价格听证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承担全区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产品最低保护价制度。制定省、市授权管理的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申报、调整和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组织实施全区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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