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改革、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业)企业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含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区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财务。牵头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组织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组织或参与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牵头指导建筑工地、市政建设工地、城市开发拆迁工地等扬尘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技术规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