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事务室(挂区划地名室牌子) | ||||||||||||||||||||||||
| 2022-12-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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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协调指导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负责全区内地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及婚姻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墓管理,指导镇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区内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区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类重要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核。负责区内地名信息咨询工作,开展地名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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