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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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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539-8131832 |
| 负责人姓名 |
赵波 |
| 办公时间 |
08:30—12:00 13:30—17:00(秋冬)
08:30—12:00 14:00—17:30(春夏) |
| 办公地址 |
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 |
| 机构职能 |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区骨干河道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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