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公开目录树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 正文
大气督察科
联系方式 0539-8313201
负责人姓名 张钰
办公时间 08:30—12:00 13:30—17:00(秋冬)
08:30—12:00 14:00—17:30(春夏)
办公地址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3号楼
机构职能

职能:

  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制定督办单,负责发现、督办、回复后督察。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