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养护、预防养护、修复养护、绿化等工作;负责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养护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负责养护工程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与上报工作;负责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量调查工作;负责养护工程计划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