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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办公时间
08:30—12:00 13:30—17:00(秋冬)
08:30—12:00 14:00—17:30(春夏)
办公地址
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16楼
机构职能
负责案卷材料的审核和规范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并出具会审意见,负责审核填报录入互联网执法信息,负责组织案卷评查工作,承办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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