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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文化馆
联系方式 0539-8313209
负责人姓名 白振华
办公时间 08:30—12:00 13:30—17:00(秋冬)
08:30—12:00 14:00—17:30(春夏)
办公地址 兰山区红旗路65号
机构职能

职责:

配合做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工作。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送文化下乡等重大文艺活动。配合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工作。承担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文化艺术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全区业余文艺爱好者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组织工作。指导镇街道文化组织和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承担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承担文艺创作生产工作。承担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辅助工作,承担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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