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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方式 0539-8205771
负责人姓名 王兆光
办公时间 08:30—12:00 13:30—17:00(秋冬)
08:30—12:00 14:00—17:30(春夏)
办公地址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四号楼二楼
机构职能

职责:

承担全区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服务保障。承担全区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服务工作,为前期调查、勘探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区文物征集、追缴、征购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博物馆、纪念馆的市场指导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的分级鉴定和藏品科学保管等服务工作。承担申报馆际之间的文物藏品交换、调拨和借展工作。承担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辅助工作。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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