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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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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0539-8317200 |
| 负责人姓名 |
夏广琼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办公地址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城市更新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编制全区城市更新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贯彻落实。
(二)统筹协调、跟踪服务全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承担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承担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审核辅助工作,承担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承担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工作。参与编制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且确需实施房屋征收的,承担组织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辅助工作,承担组织论证并公布征收实施方案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城市更新有关科研论证、信息交流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回迁结算、征收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的辅助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参与实施。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和上报等辅助工作。
(六)参与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参与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并贯彻落实。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核定的辅助工作。
(七)协助开展本辖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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