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2026年兰山区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2026-04-2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K2144006-X/2026-0002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6年兰山区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lanshanquK2144006-X/2026-00021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制度标准
发布日期: 2026-04-23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根据《2026年全市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出与精准监管相结合

聚焦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集中交易市场、网络经营、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区域,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既往检查执法、检验监测、风险预警、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问题,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二)坚持高效检查与能力提升相促进

深化落实“清朗药监”专项整治、“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以高质量检查为指引,统筹协调各类检查,开展“多合一”检查,提升检查效能。通过联合检查、交互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实践锻炼,持续提升检查质效。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照《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开展检查,杜绝乱检查、随意检查。

(三)坚持服务指导与普法宣传相统一

转变监管思维,提高服务意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实施帮扶式检查、说理式指导,帮助企业体检自查、整改提升。监督检查与涉企普法宣传同步开展,加强合规培训、政策宣贯,推广应用“化妆品监管”APP,引导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管理。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内容

1.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否保证化妆品来源合法可追溯;

2.产品标签、广告宣传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是否虚假或夸大功效宣称;产品标签信息是否与注册或备案信息一致;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等;

3.网络经营化妆品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是否经营违法违规产品;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

5.产品贮存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或使用期限被涂改的化妆品;

6.是否有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

(二)重点品种

1.儿童化妆品;

2.特殊化妆品;

3.进口化妆品;

4.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及风险监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化妆品;

5.严重不良反应及报告数量较多的化妆品;

6.国家局、省局通告或通知停止经营的化妆品;

7.引发舆情关注或被投诉举报的化妆品。

(三)重点对象

1.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美博会:重点检查其是否依法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管理;

2.美容美发机构、酒店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履行经营者义务,是否有自行配制情形;

3.化妆品网络经营者:重点检查其是否经营违法违规化妆品;是否按要求披露化妆品信息;

4.大型商超、母婴专卖店:重点检查标签标识、使用期限、进货查验记录等项目是否合法合规,保证产品来源可追溯;

5.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日化用品商店及其他风险隐患较大的化妆品经营者。

三、检查方式

(一)常规检查。综合考虑化妆品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舆情监测等因素,有计划地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检查。

(二)有因检查。针对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舆情监测等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针对性地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检查。

(三)其他检查。除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外,按照国家局、省药监局及市局工作部署,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6·18”“双11”等关键节点,结合突出问题适时开展重点检查。力争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有效规范、净化化妆品经营市场。

四、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制定本年度全区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核查处置上级交办的质量抽检、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监测、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等风险线索。必要时统筹组织辖区内化妆品检查队伍对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集中检查、交互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负责辖区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并配合区局做好上级交办的质量抽检、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异常情况、网络监测、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等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配置监管资源

加强统筹谋划,结合辖区化妆品经营特点、上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及当前监管现状,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合理配置检查执法力量。严格按照《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妆品经营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开展检查工作,规范使用“鲁执法”平台,用好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及时录入上传检查信息。

(二)坚持问题导向,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聚焦群众消费热点、舆情关注焦点、高风险环节等,提高检查针对性与精准性。持续健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广告、网监、不良反应监测等系统内部协同,加强与公安、海关、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对上级交办及移送的重点风险线索,快速启动核查处置机制,严格追溯处置闭环,按要求及时反馈信息,全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强化指导宣传,推动行业规范提升

有计划组织开展服务指导、培训宣传活动,以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强对上游经营者的合规引导,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提高经营者对化妆品监管政策的知晓度和遵从度。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以案说法、以查促改,推动行业整体规范提升,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