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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业学校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实施方案
2025-09-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ssyxx/2026-0001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市商业学校  发布日期  2025-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商业学校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实施方案
索引号: lsqlyssyxx/2026-000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商业学校
公开目录: 实习实训
发布日期: 2025-09-01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为强化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促进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加快校企融合,提高我校学生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根据教学计划,2023级学生现已进入岗位实习(简称实习)安排阶段。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我校学生安全、稳定和顺利完成顶岗实习,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协调调度和督查小组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刘涛

副组长:陈连东 孙宝琦 杨进运

组 员:王振兴 刘敬斌 王传伟 安海峰 姜召乾 王思宝 房泓任 董洪泽 宁 磊 孙文帅 王丽侠 李向前 王宝刚 丁明喜 赵中原 金 伟 庞学成

(二) 协调调度小组:

组 长:杨进运

副组长: 王振兴 金 伟 庞学成

成 员:房泓任 董洪泽 宁 磊 姜召乾 孙文帅 王丽侠 李向前 王宝刚 丁明喜 赵中原

(三)督查小组:

组 长:杨进运

副组长: 王振兴 金 伟 庞学成

组 员:王思宝 房泓任 董洪泽 宁 磊 姜召乾 孙文帅 王丽侠 李向前 王宝刚 丁明喜 赵中原

二、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临沂市商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实习(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生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相关科室、系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 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 在按实习专业和岗位特点、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生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实训办和招生与就业办负责协调,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系部管委会成员、班主任、相关教师共同组成的实习教学安全督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学校派出相关人员在实习前对食、住、交通、实习场地进行安全隐患评估。实习中到用人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实习结束后对各系部本次实习中安全方面进行总结。

第十条 实习教学安全督查小组职责

1.各系部实习安全督查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有序、规范。

2.负责学校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本系部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间的安全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系部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2)学生校外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出发前,应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4)实习期间,驻厂指导教师每天要不定期巡查,不驻厂指导教师至少每两周要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 自主实习学生及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学生家长负责,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事故处理及预案

第十四条 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系部。

第十五条 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系部、学校,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 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系部和学校。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第十八条 当发生重大事故后,系部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十九条 学生在非学校安排的实习中,在放假期间,在学生自行上下班、离厂(校)、返厂(校)途中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可协助处理,但不负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管理等造成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参照有管理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加强顶岗实习期间安全工作

为加强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不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包片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学校加强顶岗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实时把控顶岗实习工作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顺畅信息渠道。学校应定期了解各顶岗实习点情况,加强与各顶岗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包片指导教师要及时巡查,借助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手段定期与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生活和工作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检查。学校要定期组织人员前往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实地察看、指导,与各顶岗实习(实习)基地领导和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及时解决。应加强对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巡查,现场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

4.认真履行包片指导指导教师责任。在顶岗实习期间,包片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实习岗位,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切实落实安全措施。为确保指导教师切实履行职责,在报销差旅等费用时,须提供照片、外出人员名单及汇报材料。

5.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各包片指导教师应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各系部应定期向学校汇报片区内的实习、生活情况,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6.严格请销假制度。顶岗实习同学要自觉遵守学校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顶岗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因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对于擅自离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注意防火、防盗。不违章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允许在宿舍里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同时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不准带陌生人到实习单位,不准在宿舍留宿他人,不准将宿舍的钥匙随便交给他人,出门随时锁门,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在实处。

8.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严禁玩手机,顶岗实习学生请假离开顶岗实习单位或外出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损伤。

9.注意饮食卫生。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吃饭,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所有的实习生、毕业生都要把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感染放在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位置。

四、各处室职责

(一)教务处 实训处

责任人 刘敬斌 汤宝玉

1.制定学生实习教学计划和实施过程教学评估细则。

2.做好带队指导教师全程的教学评估,组织做好学生体验记录和各阶段评价。

3.确定带队和指导教师,并明确其各自职责。

4.组织安排做好各类(指导教师、实习学生等)责任书、协议书回收。

(二)政务处责任人 王传伟

1.准备各项宣传工作(如网站宣传、摄影等)。

2.资格审查。严查身份证(未满16周岁)、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疾病等相关企业用工标准严格对学生进行要求(纹身、烟疤、长发、染发等)。对于拒不整改的问题学生,学校今后将不再对其进行实习和就业安排。

3.要求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学生的跟踪管理并进行考评。

4. 对集中外出实习的学生做好安全教育,提前准备相应物品(晕车药等)。

(三)综治办责任人 姜召乾

1.规划来校接送学生车辆的行驶路线及停放位置(含企业来车)。

2.制定安全保障预案。

3.对学生宿舍进行统一要求和及时清理。

(四)后勤处 责任人 丁明喜

制定后勤保障方案,为外出师学生提供相应保障。

(五)招生办 责任人 王振兴 金伟

1.积极联系和考察相关大型企业,和各系共同商定实习单位,共同处理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书。

3.配合各系做好学生动员工作。

4.师生责任书、协议书等设计与印制。

5.及时协调相关企业接送学生事宜。

(六)办公室责任人 安海峰

1.车辆调度安排。

2.企业领导接待。

(七)各系部责任人:房泓任 董洪泽 宁 磊 姜召乾 孙文帅 王丽侠 李向前 王宝刚 丁明喜 赵中原

配合以上各处室做好本系具体相应的工作

五、实习安全保障

1.对带队老师的安全教育:

(1)召开带队教师会议,进行安全教育的动员,强调组织纪律。

(2)教师与学生一起前往,坚守岗位,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2.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1)召开学生会议,加强组织纪律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学生听从带队老师安排,不擅自行动。

(3)注意饮食安全。

3.注意交通安全:由带队老师和企业人员带领学生一起乘车往返。带队老师清点学生人数,保证学生往返安全。

4.学生到企业(或幼儿园)后,企业给学生购买保险。

5.所有实习单位都必须经过各系部认真考察,填写考察表,报学校审批。

六、实习时间和安排

实习时间:上学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1月16日,

下学期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

上学期信息技术系5个班和智能制造系2个班

下学期电子商务系4个班、餐旅服务系3个班、汽车工程系2个班、商贸物流系3个班、学前教育系1个班和智能制造系2个班。

七、实习应急管理预案

为有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和学校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实习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学生在路途中受意外伤害的处理。

指导老师及时将情况向路途中的责任管理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解决;如果责任管理部门不予解决,报当地公安部门,请求帮助解决;及时将处理的结果向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汇报。

2.学生擅自离岗的处理。

(1)指导老师调查学生擅自离岗的原因,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和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处理。

3.学生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被开除的处理。

(1)根据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和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指导老师负责向违规学生家长和系部汇报,系部汇总后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把违规学生送到当地最近车站,但相关费用由违规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有5人以上罢工的处理。

指导老师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5.学生在生产实习期间受意外伤害(工伤)的处理。

指导老师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与相关部门协商,按照《劳动法》和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学生在生产实习期间生病的处理。

学生生病需住校的,应及时送医院治疗,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学生自付,待出校后经老师与保险部门协商,按投保条款给予理赔。

7.学生本人自伤、自残、自杀的处理。

(1)指导老师及时把因自伤、自残、自杀而受伤害的学生送医院治疗。

(2)指导老师及时向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实习企业、学生家长和当地公安部门汇报。

(3)指导老师协同相关部门解决学生本人自伤、自残、自杀的事件。

(4)因学生本人自伤、自残、自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负责。

临沂市商业学校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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