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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5-09-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5-000005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25〕17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5-000005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9-28

临兰政办字〔2025〕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规范项目落地,提高项目管理精准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一、适用范围

工业类、农业类、文旅类、教育类、卫生类、商贸物流类、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建类、房地产类、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商业办公类、总部业态类、平台经济类、城市综合体类项目以及其他有必要进行评审的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落地实行决策权。

(二)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为使评审工作更加专业化、科学化,根据落地项目类型和情况,从相关部门抽调机关业务骨干,组建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可行性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三、评审内容

(一)产业政策。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属于我区支柱产业、重点培育产业,是否属于建链延链强链项目产业。

(二)规划布局。项目拟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否与周边已建、在建和其它待建项目具有相容性,是否符合国家及我区有关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要求。

(三)用地规模。项目用地是否符合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是否符合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原则,是否符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规定,供地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

(四)环保节能。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环保部门制定的规划要求,是否符合节能减排等情况。

(五)质量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产业用地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产效益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其它方面。安全、信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评审。

四、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

镇街组织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项目评审申报表,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审核后提报意向明确、成熟度较高的拟上会评审项目,副区长对分管领域项目初步审核后,评审办公室汇总。

(二)专家评审

评审由评审办公室牵头,项目落地镇街道会同专家评审委员会,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项目审核,明确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选址是否符合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要求,把项目可行性、产业政策、环保安全、投资强度、质量效益等作为项目准入前置条件,做好项目的专家评审把关。对于需要实地考察论证的项目,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实地考察论证。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政策、能耗消纳审查。主要包括:明确项目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属性,是否符合兰山产业发展方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

兰山规划编研中心负责规划审查。主要包括:项目拟选位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内容,是否与周边已建、在建和其它待建项目具有相容性,是否符合国家及我区有关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要求,是否符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规定(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审查。主要包括:项目用地是否符合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目录要求,是否符合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原则,供地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区委政法委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备案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相关费用保障。

区文旅局负责文物勘探。

区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节能审查。主要包括:能源消费结构、节能技术与措施、能效对标与碳影响等。

区工信局负责项目是否为化工项目、工业类项目质量效益评价。主要包括:产业用地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预期效益能否达到《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审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源等级,安全生产评审等情况。

区住建局、兰山交通分局、市中供电中心、兰山供电中心等部门负责公共服务配套审查,提前研判项目配套服务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研究提出配套方案。主要包括:供电、供气、道路等。

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对有市外股东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对投资方实力进行初步研判。

区统计局提前介入,及时跟进,指导做好项目纳统入库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评审工作。

(三)联合评审

对拟联合评审的项目,在报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评审办提请召开项目联合评审会议。评审办提前将项目评审资料推送至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供其调查、研究、论证和撰写项目评审意见建议等。

项目单位或镇街在评审会上做好项目情况介绍。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内容,结合单位职责进行专业评价分析,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联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项目可行性认定,形成会议纪要。

评审会议原则上每个月集中组织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由组长召集,联合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成员不能参加时,由单位指定业务人员替会,不得缺席。对评审为再议的项目,项目单位需补充材料,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重新提出申请,由联合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二次评审。

(四)项目入库

评审通过后的项目纳入兰山区谋划储备项目库。

五、结果使用

评审结果作为手续办理的依据。会议纪要发送自然资源、规划编研中心、行政审批、生态环境、住建等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手续办理。


附件:1.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流程图

          2.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申报表


附件1


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流程图



附件2


兰山区项目联合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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