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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2025-12-2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26-00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字〔2025〕48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26-0000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2-26

临兰政字〔2025〕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和临沂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兰山区有关普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为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在区统计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各镇、街道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普查工作。

(二)加强机构组建。要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镇街、村要根据普查工作的开展,选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也可以依法聘用符合条件的“两员”,充实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分工协作。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农业普查中的各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落实;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共同做好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面积、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项;区公安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项。其他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所需部门资料信息。

三、经费保障

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其中,普查用手持移动终端要充分利用现有旧设备开展数据上传,并引导“两员”使用手机进行数据填报。“两员”报酬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合理确定“两员”报酬标准。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高效节约、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编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和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给予通报曝光。

(二)强化质量控制。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积极稳妥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的环节安全。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多范围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依法开展、配合、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临沂市兰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兰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程   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元迅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赵   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孙立庆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征    区政府政务保障促进中心副主任

            刘玉存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远东    区统计局局长

            盛万莹    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宁配峰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双玉    区发改局副局长

            秦   军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张   猛     区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李亮亮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公卿民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龙泳波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庆钰    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王远东、刘玉存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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