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区长信箱 >> 信息详细 区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608003E995FBB5
标    题 关于三里庄社区居委会长期不作为,小区无牌电动车以及随意乱停车占道堵塞通道存在消防隐患的投诉
姓    名 吕**
固定电话 176****7021
手    机 159****0786
发件IP 2409:8a3c:5b63:bc30:8014:ca44:83fa:adf4
写信时间 2026-06-08
信件内容
申请人系金雀山街道三里庄花园小区常住业主,依法享有小区公共区域管理知情权、监督权。本人小区为老旧无规划车位小区,长期存在无牌电动封闭三四轮长期占用楼栋人行主通道停放问题。些许电动三轮车车无牌照、未预留挪车电话,无法联系车主,挤占通行空间,阻碍老人、小孩、轮椅正常出行,一旦发生火情、急症救援会直接封堵应急通道,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多年以来本人多次前往三里庄社区居委会现场反馈、业主群联系网格员反映该占道隐患,居委会工作人员仅口头承诺处理,始终未上门核查、未摸排车主、未联合交警清拖违规车辆,多次沟通均推诿无力处置,长期未落实小区通道停放秩序常态化管理,属于履职不作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八十六条,小区内道路、公共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违规占道妨害通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消防相关法规,社区居委会负有辖区公共秩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劝导职责。
为维护全体业主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恳请区政府出面督办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社区工作人员到场清拖无牌占道电动车,责令社区居委会对长期不作为问题落实整改,并限期向本人书面反馈全部处置结果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收到您的诉求后已第一时间对接,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接到诉求人反映后,金雀山街道工作人员联系相关单位负责人。社区回复,来电人反映的三里庄花园小区存在私自放置物品占用停车位问题。经落实,小区内道路、公共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违规占道妨害通行。接到工单后工作人员通知物业,物业已于6月8日在小区公告栏张贴通知,告知业主限时三天内自行清理占道车辆及放置占用物品,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6号10号到三里庄花园小区,联合物业对占道车辆业主进行劝离及对占用停车位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理,物业将加强管理。

处理对象 兰山区热线办
处理时间 202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