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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1218010
标    题 滨河新天地车位
姓    名 陈**
固定电话 159****1116
手    机 159****1116
发件IP 120.225.105.*
写信时间 2025-12-18
信件内容 滨河新天地车位057车位昨天售楼处及物业又给打了车库挡头从车位里他们自己私自改线设置挡车铁挡前一个月以前又设置砼石头块他们一次也没给我协商!上次建设局领导也给协调了说让给挪!也没挪也是我自己挪的砼石头块!昨天又给设置了铁挡!他们售楼处有点太欺负人了!他们私自改车位线私自在车库线内设置挡车铁挡他们有点不讲理了4,5次了恳请领导给予协调帮助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收到您的诉求后已第一时间对接临沂市兰山区住建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落实,滨河新天地小区地下车位已交付业主使用多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兰山区住建局现场查看,您的057号车位与058车位中间存在公共区域,经查看图纸,057号车位与测绘报告一致。车库围挡是为规范停车而设置,未占用业主停车位。

处理对象 兰山区热线办
处理时间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