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30日,兰山区烟草专卖局发布了《临沂市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条通过邮箱反馈的意见建议,该建议认为“在单元内迁址或者不受单元距离限制新办”。经研究,第一,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二,距离控制模式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方便消费的需求,又能避免零售户过于密集造成恶性竞争。依据《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中“科学规划零售点布局、均衡划分区域”的原则,该意见建议不予采纳。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兰山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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