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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6年03月20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6-00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信访局  公开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除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二)政策法规

(三)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lyls.gov.cn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兰山区信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申请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5250239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联系电话:0539-5250239

(3)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申请:链接为:http://www.lyls.gov.cn/ysqgk/front/frontDeskDept?dept=4875。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注意事项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2)当面提出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5250239

电子信箱:lsqxf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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