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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山东宝绿商贸有限公司设立及后续相关登记决定书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点击:

山东宝绿商贸有限公司: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山东宝绿商贸有限公司在2015年8月3日取得的设立登记中,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络人系冒用李亚军(公民身份号码:610326*****1614)的身份信息,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山东宝绿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8月3日设立及后续相关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条: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撤销兰山区尚迈百货用品店等3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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