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其父母之前在兰山区兰山路与沂蒙路交汇的梅山社区办理的医疗保险卡,无法在正规药店进行刷卡,只能在社区诊所内进行消费,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后,尽快予以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人社局热线办回复:接到12345热线承办单后,兰山区人社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用办公电话与联系人联系。 经过与联系人联系,得知在梅山社区参保,工作人员告知联系人参保城乡居民保险,只能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在药店刷卡的是参加的职工保险,参加的险种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联系人对此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