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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职工医保中心 业务经办流程及申报材料明细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点击:

服务事项

经办流程

申报材料

1、职工转市外住院(省平台联网医院)转诊审批

①职工或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转诊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办理转诊手续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转诊备案、上传省平台系统③职工到就诊医院进行备案登记

1、首次去市外住院需带患者社保卡到窗口检测能否在外地联网结算;

2、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疾病在窗口填《山东省临沂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即可;无法确定是否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疾病(如涉及意外伤害或不孕不育治疗等)需提供市级医院医生开具的《转市外就医备案表》或诊断证明。

2、职工转市外住院(到未联网医院或因欠费、无卡等原因无法直报)转诊审批

①职工或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转诊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办理转诊手续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转诊审批

需提供市级医院医生开具的《转市外就医备案表》和诊断证明。

3、因出差、探亲突发疾病在市外医院住院的转诊备案

①职工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备案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转诊备案审批

1、需提供就诊医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传真件或影印件皆可),由家属或单位人员到窗口填《异地就医备案表》。

2、首次在外地住院需带患者社保卡到窗口检测能否在外地联网结算。

4、职工意外伤害住院审核

职工或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审核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①《意外伤害审核表》两张

②单位证明一份

③入院记录一份

④涉及责任人肇事逃逸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交通事故需另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份

5、职工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非即时结算)

职工或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报销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报销

①门诊发票原件②处方③转诊需提供转诊单(所转医院盖章)④离休、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提供医保卡原件、普通职工提供医保卡复印件

6、职工住院费用报销(非即时结算)

职工或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报销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报销

①住院发票原件②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③住院病历④住院患者身份审核确认单(市内住院)⑤离休、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提供医保卡原件、普通职工提供医保卡复印件⑥转市外住院需提供转外就医备案表(所转医院盖章)⑦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意外伤害审核表》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生育需提供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7、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评

职工或家属或单位人员携带齐评估所需材料到职工医保窗口审批

《临沂市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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