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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点击:

各科室、执法大队: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号),确保完成2018年全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根据兰山区安监局2018年执法计划总体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年底前,制定完善双重预防体系法规、标准和制度,全区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基于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建立起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17﹞194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

8月底前,省、市、县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并完成不低于70%的抽样评估工作;12月底前,除标杆企业外,其他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并完成不低于60%的抽样评估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冶金等监管范围内行业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标准》(2017年4月)的要求,认真落实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四、时间安排

从7月底开始,到2018年11月结束。

五、检查步骤和方式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督导和专项检查两个阶段。

(一)日常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7-9月)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各科室和执法大队要组织对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每个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做到逢查必查双重预防体系。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督促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专项检查阶段(2018年9月-11月)

根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视频点评、网上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照《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各科室和执法大队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指导和协调推进专项执法检查的深入开展。结合年度执法监察计划,明确执法检查范围。要深入现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不仅要严格查找问题,还要注重告知企业如何整改。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未及时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企业严厉打击、严肃纠正。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要规范建立执法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检查情况、登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

(二)严明纪律,搞好调度。各科室和执法大队要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各科室和执法大队要定期对某一阶段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和总结研判,统筹安排下一步检查任务,定期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及时进行宣传。

兰山区安监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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