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9-01-1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9-000019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1-16
 成文日期  2019-01-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9-0000196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1-16
成文日期: 2019-01-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街道)安监办,兰山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应急中心: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临沂市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兰山区安监局确定从现在起至2019年3月底,集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未经许可制造、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行为,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等行为;批发企业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行为。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与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取缔。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危化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闲置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或备案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凭证购买、流向备案等行为;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行为;非法用工、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评报告行为;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从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检维修作业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贸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冒用一般工商贸企业名义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冶金钢铁企业不按规定吊运作业等行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不采取控爆措施、不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行为,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等行为,涉氨制冷企业超员作业等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9年1月中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下旬)。制定实施方案,联合镇街安监执法中队在镇、街、村开展打非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上旬)。充分发挥镇(街道)和基层网格的作用,组织各镇(街道)基层网格全面排查,逐一排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窝点,准确查找,托清底数。排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行为的,镇(街道)要立即制止,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电话传真:8079197)。

(三)集中打击阶段(2月中旬-3月中旬)。各中队开展集中打击。对非法行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执法,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企业实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下旬)。各中队对打非工作开展交叉复查,重点查看因非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打非行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同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打非合力。各镇街(经开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打非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方案制定到位,动员部署到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与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形成合力,建立线索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本地区“打非”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对发现的每一起非法行为都要在主流媒体坚决曝光,对“打非”工作中行动迟缓、打击不力的也要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公共场所显示屏等,滚动播发公益广告、事故案例和警示提示字幕、举报电话,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站有信息。特别是要把广大的乡镇、村居和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作为“打非”宣传的重点,采取宣传车巡回播、村居大广播每天播、农村集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打非”行动。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非法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8079197。

(三)严格执法问责。要提高检查频次,严查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突出交界地带、偏僻场所、废弃厂房和出租屋等重点区域,强化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等手段,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对存在严重非法行为的,要顶格处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区局将组织督察组,对打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对镇(街道)辖区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查处不力的,从严问责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对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甚至充当非法企业保护伞的,要从严问责。

(四)严格痕迹执法。集中打非行动结束前,以各中队为单位每周五下午四点前将各中队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企业家数、查处问题项数、立案起数)以书面形式由中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大队办公室每半个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综合科。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解读文件:解读:《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