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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兰山区省级改革试点“用水权收储再配置”实施方案(试行)》
2025-10-2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wj/2025-000002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文字解读:《兰山区省级改革试点“用水权收储再配置”实施方案(试行)》
索引号: lanshanquswj/2025-000002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0-21

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

今年6月底,省水利厅印发了《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水函〔2025〕28号),明确将兰山区列为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系统“改革攻坚年”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创新用水权交易方式,兰山区立足区域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用水权收储与再配置机制。

2、制定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兰山区水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

二、目标任务

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用水权收储与再配置机制。通过搭建区级交易平台、明确水权收储与配置规则,引导水资源由低效领域向高效益领域流动,最终实现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为兰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三、涉及范围

1、适用对象:

本区范围内所有依法取得取水许可的取用水户,包括各类工业服务业企业、农业用水单位等。

2、适用范围:

涵盖地表水和地下水。改革涉及政府无偿收储闲置水权、有偿收储节水结余水权,以及后续通过市场方式进行水权再配置的全过程。

四、试点创新

本方案严格遵循省级改革关于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市场化的核心原则,是其精神在区级层面的具体落实。

主要创新在于操作层面,原有水权交易方式多为取用水户对户通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交易,需水方在寻找匹配取水户达成交易的过程中,存在耗时久、不确定性高等诸多困难,操作起来较为繁琐,且从全区水资源利用上来看,存在效率不够高、水权流转难、水资源配置不够灵活等问题。

本方案创新性地提出了“零存零取、零存整售”的灵活配置模式,建立水权收储数据库,将未能充分利用的用水指标收储起来,根据实际需求动态管理,优先配置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重点领域,并设立了“代办员”制度以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使政策更贴合基层实际,更具操作性。

五、其他

注意事项:交易行为需经兰山区水务局、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三方鉴证,确保公开透明;交易资金纳入财政监管,再配置收入部分用于节水奖补。

文件有效期: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试点总结阶段(2026年7月),届时将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或延续。

关键词解释:

“用水权收储”,指区水务局依据取水许可与实际用水量之间的差额,对取用水户闲置或节余的水权进行统一收回储存的行为。

“用水权再配置”,指将收储的水权通过区级交易平台重新配置给有需求的用水单位,实现水资源高效流转。

“零存”,指区水务局依据取水许可与实际用水量之间的差额,对取用水户闲置或节余的水权进行收回储存,并向取用水户开具用水权收储(存)单的行为。

“零取”,指用水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在存单限额内取出其当年已进行收储的水权。

“整售”,指需要大额水权的用水户,通过协商方式与区水务局进行的水权交易行为。

惠民利民举措:办事更便捷,全面推行“代办员”制度,兰山区水务局工作人员会协助用户进行全程操作,无需跑腿;用水有保障,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生态环境和农业等关键领域用水;节水有回报,对通过真实节水措施产生结余水权的用水户进行节水奖补,让节约者获得经济激励;发展有导向,通过水权流转,支持低耗水、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六、解读机关:兰山区水务局水资源科

解读人:王璇洁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31511

电子邮箱:lsswjszy@ly.shandong.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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