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 ||||||||||||||||||||||||
| 2025-01-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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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交易主体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为交易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和市场规范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四、本《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20〕251号)同时废止,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做好更新修订工作。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转载自: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链接地址: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4/12/20/art_91636_104555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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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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